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61
五、学校地址:东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
西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同路19号
蓟州校区:天津市蓟州区五百户镇青池1村
六、学校基本概况: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校设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4年高职升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四章报考条件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可以申请报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触犯刑法、
第八条2024年我校高职升本科招生专业报考范围请详见
第五章专业考试具体要求
第九条专业课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招生网通知公告栏。专业课考试科目及报考专业范围详见我校招生网通知公告栏《
第十条通过审核符合须参加高职升本科文化课考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无须参加我校专业课报名和考试;符合免试文化课考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参加我校的专业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在参加我校专业课考试和天津市文化课考试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以文化课考试与专业课考试相加的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的考生,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依次参考文化考试中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单列,单独录取。通过审查符合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
第十四条学校各招生专业均设有双语(汉语和
第十五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复查,对体检或其它方面不符合要求、有舞弊行为以及未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学生,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学费标准以当年天津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七章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录取的新生须持高职毕业证书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未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注册后,由学校统一安排在指定校区上课。
第二十条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天津市优秀学生、天津市优秀学生干部、天津市创新创业奖学金、王克昌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单项奖等;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其中部分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等国家及社会资助。在校期间,服兵役同学可申请服兵役教育资助,毕业后服务基层有机会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校还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一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4年度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
第二十五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六条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请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凡是冒用我校进行招生活动的,欢迎考生及家长举报,我校将保留依法追责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
第二十八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s://zjb.tjau.edu.cn/
E-mail: zhaosheng@tjau.edu.cn
电话:022-23799551、022-23792191
东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 邮政编码:300392
西校区:天津市西青区津同公路19号邮政编码:300380
蓟州校区:天津市蓟州区五百户镇青池1村 邮政编码:30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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