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浏览器版本过低,请您升级浏览器
为了更好的使用优志愿产品,点击下载

谷歌浏览器

360极速浏览器

360安全浏览器

QQ浏览器

火狐浏览器

全国服务热线:400-181-5008
祝广大考生金榜题名
开通VIP

收藏

分享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2021年春季考试招生章程(面向中职毕业生)

| 来源: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166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春季考试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有关春季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开展春季考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以下简称“珠江学院”)

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校代码:14087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2

六、学校简介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成立于2006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天津财经大学与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独立学院模式和机制合作建立的一所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院校。举办方之一的天津财经大学系新中国最早建立的五所财经大学之一,另一举办方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多元化大型企业集团。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坐落于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毗邻津蓟高速公路。校区占地面积900亩,办学设施完备。学院管理严格规范,秉持“以学生为本、以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与追求卓越精神、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可持续发展潜质的应用型人才。学院设有46个专业及专业方向,覆盖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工学、艺术学领域,学科体系完备。在校生1万余人,生源范围涵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珠江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 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珠江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设置招生专业,制订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2021年天津市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酒店管理专业,专业计划数详见市高招办相关文件,或登录天津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和珠江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七条 经天津市物价部门批准,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15000//年,住宿费标准为1500//年。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珠江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志愿和考试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对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对政策照顾考生的录取,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条 当若干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照语文、数学、 综合能力、外语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十一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珠江学院部分招生专业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三条 已被珠江学院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各批次的录取。

第五章 复试与复查

第十四条 珠江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录取学生进行复查。对体检等方面复查不合格、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十五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请假并征得学院批准,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依据《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七条 珠江学院是独立学院,属于民办性质,尚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慎重填报。珠江学院设有覆盖面达20%以上的多种形式奖学金。

第十八条 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我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有关规定的毕业生,颁发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1年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春季考试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珠江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一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zhujiang.tjufe.edu.cn

E-mail:zhujiangzhaoban@163.com

电话:022-22410821

传真:022-22410864

邮编:301811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2

评论
说点什么吧
发布

手机扫一扫下载APP

400-181-5008

优志愿将竭力为您提供帮助

(免长话费 )

教APP备31001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