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截止到7月11日,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顺利结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录取分数
录取规则
2023年温州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60人,根据考试院提供的院校第一志愿考生名单67人,学校严格按照《温州理工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七章 第19-22条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入围考生须参加2023年高考,且高考分数在浙江省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以上。志愿填报时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将温州理工学院填为第一院校志愿,所填报的专业须符合报考组别及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第二十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与书面评审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相同。(书面评审成绩为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成绩折算标准: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照各组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调剂时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第二十二条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各个专业组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专业组人数的85%以内。录取情况查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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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方式:0577-86689999
2.QQ群咨询:18862999(浙江省)
3.QQ群咨询:98867999(外省市)
4.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337号
5.学校网址:https://www.wzut.edu.cn/
6.招生网站:https://zs.wzut.edu.cn/
注:各类咨询信息及具体安排请密切关注我校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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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 | 张 典
初审 | 金敏珍
终审 | 招生与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