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招生录取工作有序地进行,根据国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学院全称:
第三条办学性质: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层次
办学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高教园区(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镇)
第四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
第三章 报名条件和招生计划
第五条 报名条件
1.已经参加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考专业2019年选考科目要求;
3.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及以上,高考改革前的考生为P等及以上。
4.学业水平
第六条 2019年招收专业、计划数、选考科目如下表: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学制 | 选考科目 |
8 | 五年 | 不限 | |
7 | 四年 | 不限 | |
15 | 四年 | 不限 | |
8 | 四年 | 物理 技术 | |
7 | 四年 | 物理 技术 |
第四章 报名方式和报名材料
第七条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
第八条 报名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材料如下:
1.《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家庭情况,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800字左右;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
5.能体现个性特长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请以扫描件或照片上传到报名系统。
第五章 选拔程序
第九条书面评审
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书面评审成绩(书面评审成绩为考生的学业水平
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条 综合素质
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专业潜质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第十一条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5日上午9:00至3月20日下午16:00;
2.初审查询、缴费时间:2019年3月25日—4月2日;
3.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4月8日—4月13日;
4.综合
5.入围名单公示及综合
第十二条成绩公布
综合
第六章 录取办法
第十三条 入围考生须参加2019年高考。志愿填报时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将
第十四条 学院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专业投档办法:学院按招生总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调剂时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学院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第十六条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总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第十七条 凡被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转专业参照《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九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违反国
第二十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7-86689999;传真:0577-86689999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邮政编码:325035
学院网址:http://www.ojc.zj.cn
招生网址:http://www.ojc.zj.cn/zs/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