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
第四条学校代码:10347(国标代码)、0021(浙江省代码)、0321(“三位一体”代码)
第五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
第七条办学地点:湖州市吴兴区二环东路759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设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九条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实施“阳光工程”,学校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2023年招生计划总数235人,

注:考生报考时须符合所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否则不予报考和录取;报名时,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以确定
第五章报名条件和报名办法
第十二条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9:00-3月10日16:30
第十三条报名条件:
一、已经参加浙江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
二、师范组1:高中学业水平
师范组2、师范组3:高中学业水平
非师范组1、非师范组2、非师范组3:高中学业水平
非师范组4:高中学业水平
三、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业水平
第十四条报名办法和要求: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通过个人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
二、网上报名要求:
考生登录
三、报名申请材料上传要求(含直接获得综合素质
(一)报名申请表: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系统页面显示的“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申请表”,包括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及选考科目等报名信息。所填内容必须经所在中学审核认定,用A4纸打印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后上传。
(二)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不超过3份,原件直接扫描上传,复印件需加盖中学公章后扫描上传):同类获奖证明材料选取最高级别,综合
(三)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如遗失,考生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凡是未盖章、系统未最终提交、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第六章资格审查及缴费
第十五条资格审查:
一、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对所有考生报名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
二、师范组1、师范组2、师范组3原则上分别按照不超过各组总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素质
三、直接获得综合素质
(一)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
(二)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
(三)语言
(四)艺术特长类: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音乐舞蹈类(声乐、器乐、舞蹈)和
(五)体育特长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个人项目前5名;或高中阶段在国
(六)其他类:高中阶段获得县(区)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
若考生评审综合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考生高中学业水平
五、2023年3月24日在
第十六条入围综合素质
一、收费标准:140元/人。
二、缴费方式:公共支付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
入围综合

缴费截止时仍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报名费概不退还。
第十七条2023年4月12日起,完成缴费的考生可登录
第七章综合素质
第十八条报考考生综合素质
一、综合素质
时间:2023年4月15日08:00—18:00
形式:面试(具体考试形式以学校通知为准)
内容:师范组1、师范组2、师范组3
二、需携带备查的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2.准考证;3.证书原件(报名申请材料中提交者);4.健康证明材料(以学校通知为准)。
三、成绩评定:均以综合素质
第十九条2023年4月26日起,考生可通过
第八章录取办法
第二十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列入浙江省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一、高考总分要求:不低于浙江省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
二、外语语种要求:
三、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为:
五、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2023年高考。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高考填报志愿时,不能改变
六、“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成绩折算方法:
综合成绩=高中学业水平
七、专业投档办法:根据各组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本组招生计划未满专业(须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须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直至满额。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综合素质
八、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本组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组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第九章咨询
第二十一条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函、来访接待工作,具体咨询信息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二环东路759号 邮编:313000
招生咨询电话:0572-2599888
招生监督电话:0572-2321128(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zjh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zjhu.edu.cn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考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在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进校健康证明材料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考试作弊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三条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若出现弄虚作假现象,
第二十四条2023年招生计划及专业介绍等其他信息详见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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