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教办考〔2021〕58号)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免试专升本),制订本简章。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
2.学校部委码:10352。
3.学校层次和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5.学校地址及邮编:丽水市学院路1号,邮编:323000。
6.学校简介:
学校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全国民族体育先进集体、浙江省文明单位和浙江省“5A”级平安校园。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序号 | 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费参考(元/年) |
1 | 文史类 | 4800 | |
2 | 文史类 | 4800 | |
3 | 理工类 | 4800 | |
4 | 4800 | ||
5 | 5000 | ||
6 | 艺术类 | 10350 |
招生计划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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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时间安排
1.报名与志愿填报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进行。
2.4月中旬完成往届生的正式录取,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3.7月上旬,按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结果,为应届生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名单后,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如果某专业报考人数小于计划数,则全部予以录取,其中应届生为预录取。如果某专业报考人数超过计划数,则对所有报考该专业的考生进行统一综合
3.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名单时,按第一志愿录取的工作流程进行。
五、综合
1.报到时间:省教育考试院提供名单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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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同分考生位次排序: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主考官、第1评委、第2评委、第3评委、第4评委打分成绩的顺序排序。如仍相同,则依据面试视频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重新打分确定位次。
六、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校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2.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做好免试专升本招生及录取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578-2271178。
3.新生凭录取通知书、退役证件和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到我校报到注册,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考生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其具体规定为: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①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②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③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④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七、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lsu.edu.cn
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zsw.lsu.edu.cn
联系电话:0578-2271179 2276113
八、附则
我校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我校免试专升本招生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进行调整的权利。
本招生简章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