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 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电机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临港校区(校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华路300号 闵行校区: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690号 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工业工程类本科专业学生就读校区为闵行校区。其他本科专业学生就读校区为临港校区。 | ||
三、层次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电机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机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电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电机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电机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一)2023年我校招生计划5人,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 ||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 ||
十、选拔对象 | 台湾高中毕业生报考须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9号)的资格规定,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考生须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二)参加2023年度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且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三门考试科目均达到均标级(含)以上。 | ||
十一、选拔方式 |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含报名序号)、考生诚信承诺书(须本人手写签名)等基本材料,及个人成绩查验授权书(须本人手写签名)和体现申请人自身情况的其他材料(仅限高中阶段)。 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二)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填报志愿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报名系统操作指南、我校招生章程。考生应按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核 学校将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报名系统”显示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应关注学校面试通知。 “报名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 “报名系统”显示材料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 (四)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考核,具体面试安排详见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zhaosheng.sdju.edu.cn)。 面试时考生须出示《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我校不收取任何申请、面试费用,考生参加我校面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 ||
十二、录取规则 | 录取依据: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满分60分)=学测(语文、数学、外语各15分,满分45分)+面试(满分15分)。 末位同分规则:对末位同分的考生,依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择优录取;仍同分者依次比较学测的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择优录取,仍相同的学生均予录取。 专业录取规则: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 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预录取考生确认录取后,学校将于2023年7月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一般本科专业5000元/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财预(2003)93号]、[沪价费(2003)56号] | ||
十四、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优秀学生博学奖学金、卓越奖学金和笃行奖学金,大学生自强之星及相关企业的各级各类奖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38223140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sdju.edu.cn 招生办官网:zhaosheng.sdju.edu.cn 咨询电话:021-38223045 | ||
十七、其他须知 | 1.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后完成专业基础阶段学习,根据所在招生大类专业分流办法实行专业分流。 2.入学一年后,符合上海电机学院《学籍管理条例》要求可申请转专业。 3.本科教学在临港校区和闵行校区完成,部分专业教学地点可能根据学校规划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