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
一、转专业条件
(一)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转专业
1.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的;
2.招生时为
3.转学入校的;
4.本人高考类别与申请转入的专业高考类别不同的;
5.应予退学的;
6.学生已经转过一次专业。
(二)除上述不能转专业的同学,如果符合下列三项之一者,本次可申请转专业。
1.服兵役今年正式退伍的同学。须提交《
2.创业的同学。须提交《
3.专业学习困难的学生。须提交《
二、转专业流程
1.9月18—20日,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同学填报《
2.9月21日,所在学院签署申核意见后交招生办。
3.9月25日,招生办递交各转入学院,转入学院签署申核意见后交招生办。
4.9月26—9月30日招生办经审核后公示转专业名单。
5.9月30日招生办将经公示无疑义的转专业名单报校领导审批。
6.9月30日招生办公布转专业名单。
三、其他
1.退伍或创业同学转专业后,如果是三年级学生,须留入二年级就读。
2.学习困难同学转专业后,须留级就读。
3.学习困难同学只能申请转入当年级转专业时有剩余名额的专业转专业(见附件)。
教务部(招生办)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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