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
志愿填报指导
01
关于志愿填报时间
入选考生须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6月28日至7月2日),登录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考生服务平台(gk.jseea.cn),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即视为放弃相应的综合评价招生资格。
02
关于志愿填报要求
获得江苏大学综合评价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历史等科目类527分,物理等科目类512分),所填报的专业须符合学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具体专业组代号、专业代码、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及招生计划见附件。
同时获得多所高校多种招生形式(高校专项、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入选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一填报。
综合评价(B类高校)等特殊类型志愿实行传统(顺序)志愿方式。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03
关于填报的志愿是否需与报名时填报的志愿保持一致
我校以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阶段所填报的志愿进行录取,不需要和报名时填报的志愿保持一致。
04
关于录取政策
对于进档且高考成绩符合要求的入选考生,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和学校各专业选考要求,以加权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加权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调剂考生专业志愿的参考。
加权分=高考成绩×70%+(考核成绩+加分)×30%
考生进档后,若生源不平衡,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05
关于投档批次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普通本科批次之前,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进行投档。
06
咨询方式:0511-88780048
附件
江苏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及计划
编辑 | 朱叶
审核 | 马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