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报时间:6月29日8:30—30日17:30,已入围我校综合测试环节的考生请勿错过填报时间;
2.填报类型:普通类提前录取;
3.填报方式:传统志愿,考生需将我校填在第一个志愿,其他志愿无效;所填报专业(类)须和报名时所确定的专业(类)一致,否则无效(入围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填报我校)。
4.分数要求:三位一体不受一段线限制,二段线上入围考生均可填报;
5.三位一体根据志愿填报人数按综合分进行排名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25%+高考成绩÷7.5×60%”计算形成。以上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取小数点后3位,再进行相应计算。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折算分如下:
科 目 | A | B | C | D |
其他科目 | 12 | 10 | 8 | 6 |
外语 | 15 | 12 | 10 | 6 |
备注: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