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愿填报时间
常规志愿填报:
黑龙江省采取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分两次填报高考志愿。
第一次:6月27日-6月30日。 6月27日-6月29日系统开放时间为9:00-21:00,6月30日系统开放时间为9:00-18:00。
填报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含省内公安院校)和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志愿。
第二次:7月2日-7月7日。 7月2日-7月6日系统开放时间为9:00-21:00,7月7日系统开放时间为9:00-18:00。
填报普通类本科批、艺术类本科批、体育类本科批、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普通类高职(专科)批、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志愿。
二、批次志愿设置
2024年,我省对招生批次进行优化与合并,将原普通本科一批(A段、B段)和普通本科二批(A段、B段)合并为普通本科批;原艺术类本科提前批(A段、B段)、艺术类本科批(A段、B段)、艺术类高职(专科)批(A段、B段)调整为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艺术类本科批、艺术类高职(专科)批。
志愿设置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院校专业组是招生院校根据不同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等进行设置,是志愿填报和投档的基本单位。每个批次根据投档模式和招生院校数量等设置1—40个不等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具体批次志愿设置如下:
普通类。设4个大批次: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
1.普通类本科提前批(设6个录取小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1)招收飞行学员院校(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空飞院校专业组志愿、1个海飞院校专业组志愿和1个民飞院校专业组志愿);
(2)综合评价录取及特殊要求院校(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新疆警察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昆山杜克大学和上海纽约大学等录取的院校专业;
(3)军队院校(实行梯度志愿,设2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4)提前录取普通院校(实行平行志愿,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公安司法消防院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航海类专业、国家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地方公费师范生、国家免费医学生以及教育部批准的院校专业;
(5)省内公安院校(实行平行志愿,设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6)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2.普通类本科批(设2个录取小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1)特殊类型招生(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的院校专业;
(2)普通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本科院校招生的本科专业(含普通本科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中外合作办学、八省区对等协作计划、定向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振兴龙江计划、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等);
3.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设2个小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1)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A段(实行平行志愿,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高本贯通培养、航海类、地方免费医学生和公安司法等招生类型的院校专业;
(2)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B段(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定向培养军士生和需要体检、面试等要求的院校专业;
4.普通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的专科专业(含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振兴龙江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