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我院高职高专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名称:
办学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滨海大道999号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招生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制
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所学专业要求的全部内容,德智体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
二、学校概况
“软件”:服务人的意志和工作的需求,数字化虚拟化解决硬件的有限和人的需求无限之间的矛盾,体现了行业需求导向和人本主义思想。
“福”:福州历来具有“有福之州”美称,福是中华民族世代传承的伟大信念和不懈追求,寄托了人们对幸福生活的期盼,体现了人们对美好未来的追求。
“软”:具有软实力的意义,是通过不断追求卓越完善自我形成的强大吸引力,具有强大的说服力和渗透力。学校秉承“培养好一个孩子,造福一个家庭,为国家和社会贡献一份力量“的育人理念,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战略,强化改革创新,探索职业院校办学“福软”模式,不断提升办学综合实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创新型数字工匠。
学校秉承“软件”内涵释义,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和人全面可持续发展,坚持依托产业服务产业办学思路,坚持“以数字为基础”“以设计为导向”的办学理念,倡导艺术与技术融合,秉承“厚德笃行、励学强技”校训,确立“立足福州,面向福建,辐射全国,服务数字产业”的办学定位,以“校企一体化办学”为发展路径,着力为“数字福建”、“数字福州”的建设,培养以“数字 +”为主体的研发、设计、
三、招生计划
四、组织机构
1、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工作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2、学校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监督下进行。
五、录取要求
1、各专业考生的体检均按教育部及各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实施意见执行。如有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读专业要求的,可调整到近似的专业录取。
2、考生报考各专业外语不限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外语统一修读
3、各专业男女生比例无限制。
六、 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2、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法招生。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标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考生录取按福建省教育厅制定的录取规则进行。
4、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七、录取照顾政策
考生可享受的录取照顾政策,以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政策为准。
八、录取结果的公布
我校招生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登陆我校网站招生录取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九、转专业规定
学生转专业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和学校转专业规定进行。
十、 学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1、学费标准:学校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按审批标准收费。
院系 | 专业名称 | 学费 |
10500元/学年 | ||
13000元/学年 | ||
智能产业学院 | 10500元/学年 | |
10000元/学年 | ||
数字金融产业学院 | 9500元/学年 | |
容艺影视产业学院 | 10500元/学年 | |
现代通信产业学院 | 10500元/学年 | |
10500元/学年 | ||
13000元/学年 | ||
未来技术产业学院 | 13000元/学年 | |
公共基础部 | 10500元/学年 |
2、退费方法:执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
十一、 奖、助学金的设定
1、符合条件的学生每学年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享有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规定每年评选一次,一次性奖励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按照国家规定每年评选一次,一次性奖励5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规定每年评选一次,特别困难:4500元/每学年,困难:2800元/每学年),其中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
2、学校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中职考生在学期间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国家一级)三等奖及以上,给予奖励人民币6000元;获得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省一级)一等奖,给予奖励人民币5000元,获得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省一级)二等奖给予奖励人民币3000元,三等奖给予奖励人民币2000元。
3、学校设立学校奖学金: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500元;三等200元
4、勤工助学: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15元人民币。
十二、其他说明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凡发现不合格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十三、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
学校网址:http://www.fzrjxy.com
招生咨询电话:0591-83843292、18905009495
招生咨询QQ群:178669772
招生办传真:0591-83843292
招生投诉电话:0591-83843281
十四、 本章程若与国家
十五、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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