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以面试成绩计,满分为100分。在综合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各报考类别招生计划数的6倍(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确定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入围资格名单。目前我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统计工作已完成,共有474名考生符合我校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条件,现按要求将拟入围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30日。
公示期间,考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575-88345555,传真:0575-88364492,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575-88342357。
考生可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成绩查询”栏查询个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三位一体各报考类别拟入围资格基本情况:
报考类别 | 包含专业 | 招生计划 | 入围人数 | 最高分 | 最低分 |
理工1类 | 土木工程、地质工程、工程管理 | 50 | 184 | 93.3 | 73.7 |
理工2类 | 纺织工程、轻化工程 | 45 | 189 | 95.3 | 65 |
理工3类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40 | 101 | 93.3 | 76 |
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三位一体报考小贴士
1.入围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分数段表
成 绩 | 理工1类 入围人数 | 理工2类 入围人数 | 理工3类 入围人数 |
90分及以上 | 21 | 18 | 13 |
85-89 | 106 | 79 | 52 |
80-84 | 50 | 71 | 33 |
75-79 | 6 | 18 | 3 |
70-74 | 1 | 2 | 0 |
69及以下 | 0 | 1 | 0 |
合计 | 184 | 189 | 101 |
2.关于三位一体志愿填报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浙江省2024年高考普通类的报名和考试。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统一填报,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绍兴文理学院”,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报考类别相对应的招生专业范围内,且符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同一报考类别内的招生专业考生可以兼报,如理工1类合格考生,可以同时填报理工1类中的多个专业,凡有不喜欢的专业,请不要选择专业服从调剂。
3.三位一体录取规则
(1)高考总分要求不低于浙江省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上30分。
(2)综合成绩折算方法: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计4分。
(3)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按高考成绩位次先后排序。
(4)专业投档办法:实行分类录取。对同一报考类别内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总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必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必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直至满额。
(5)录取人数:若各报考类别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该类别招生计划总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处理),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类别志愿填报人数的85%(按小数点舍去处理)以内。
4.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理想,是否还有录取机会?
三位一体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包括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考成绩,如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理想,但只要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与高考成绩较好,仍然是有很大希望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