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大學2024年採用澳門“四校聯考”成績招收
澳門學生簡章
華僑大學創辦於1960年,是周恩來總理親自批准設立、中國第一所以“華僑”命名的高等學府,是中國政府重點建設的綜合性大學,是首批獲得中國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準評估優秀的大學,是中國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中國面向海外開展華文教育的主要基地和全國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福建省“雙一流”建設高校。
學校在泉州、廈門分別設有校區,現有28個學院;11個學科門類,10個一級學科博士點,26個一級學科碩士點,25個專業學位碩士點,5個博士後流動站;41個國家和省部級重點學科,3個福建省一流學科;工程學、化學、材料科學以及計算機科學4個學科進入ESI世界排名前5‰,環境/生態學與社會科學2個學科進入前1%。有68個本科招生專業,其中,35個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17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22個專業通過國際國內專業認證。
華僑大學以“面向海外、面向港澳臺”為辦學方針,堅持“為僑服務、傳播中華文化”的辦學宗旨和“會通中外、並育德才”的辦學理念,形成了“一校兩生、因材施教”的教學特色,以中華優秀文化為主導,博采世界各種進步文明之長,借鑒各國優秀文化,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形成了“一元主導,多元融合,和而不同”的校園文化,著力培養國際化、創新型、重實踐、有擔當的優秀人才。
建校近64年來,華僑大學培養的20萬餘名畢業生遍佈海內外,超過6萬名校友分佈在境外各地,主要集中在港澳臺及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其中培養澳門學生有8000餘人,在校澳門學生近1000人,是擁有澳門在校學生最多的中國內地高校之一。
2024年我校繼續採用澳門“四校聯考”成績,招收符合相關條件的高中畢業生。
一、報名資格
凡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須為學歷教育),品行端正,無犯罪記錄、身心健康,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的學生,年齡原則上不超過22周歲,可使用“四校聯考”成績申請入讀華僑大學。
二、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24年6月15日止。
三、報名材料及報名方式
申請學生在華僑大學境外生網上報名系統(https://admissions.hqu.edu.cn)註冊登錄,填寫個人信息,並上傳以下材料:
1.個人證件照片(JPG格式);
2.《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澳門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3.《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
4.高中畢業證書(已畢業學生提供,應屆生待入學後提供);
5.高中各年級成績單;
6.“四校聯考”成績單(須有個人完整資訊);
7.中學階段課外活動、社會實踐或個人興趣特長等,附獲獎證書影印本和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網上報名完成的學生,須攜帶上述材料影本至澳門中華教育會繳納報名費550元澳門幣。
四、錄取
2024年我校錄取名額為20名。
我校將根據學生的“四校聯考”成績、專業志願和綜合素質等,從符合我校最低錄取標準的學生中擇優確定預錄取名單,並報送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公室審核。審核通過後辦理相關錄取手續、發放通知。
五、華僑大學2024年面向澳門學生本科推薦就讀專業目錄
泉州校區
學院 | 序號 | 專業名稱及方向 | 招生科類 | 學制 |
國際學院 | 01 | 經濟學類(全英文教學,含金融學專業,中美121雙學位班,可接軌CFA美國特許金融分析師) | 文理兼報 | 4 |
02 | 工商管理類(全英文教學,含財務管理專業,中美121雙學位班,可接軌ACCA國際職業資格認證) | 文理兼報 | 4 | |
03 | 國際商務(全英文教學,可接軌英國名校3+1或3+1+1本碩連讀項目) | 文理兼報 | 4 | |
經濟與金融學院 | 04 | 金融學 | 文理兼報 | 4 |
05 | 經濟學 | 文理兼報 | 4 | |
06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文理兼報 | 4 | |
07 | 電子商務 | 文理兼報 | 4 | |
法學院 | 08 | 法學 | 文理兼報 | 4 |
體育學院 | 09 | 體育教育 | 文理兼報 術科專業 | 4 |
文學院 | 10 | 漢語言文學 | 文理兼報 | 4 |
11 | 應用語言學 | 文理兼報 | 4 | |
外國語學院 | 12 | 英語 | 文理兼報 | 4 |
13 | 日語 | 文理兼報 | 4 | |
數學科學學院 | 14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理工 | 4 |
工學院 | 15 | 物聯網工程 | 理工 | 4 |
16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理工 | 4 | |
醫學院 | 17 | 臨床醫學 | 理工 | 5 |
18 | 藥學 | 理工 | 4 | |
工商管理學院 | 19 | 財務管理 | 文理兼報 | 4 |
20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理工 | 4 | |
21 | 工商管理 | 文理兼報 | 4 | |
22 | 人力資源管理 | 文理兼報 | 4 | |
23 | 市場營銷 | 文理兼報 | 4 | |
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 | 24 | 行政管理 | 文理兼報 | 4 |
旅遊學院 | 25 | 旅遊管理 | 文理兼報 | 4 |
26 | 酒店管理 | 文理兼報 | 4 | |
27 | 會展經濟與管理 | 文理兼報 | 4 | |
美術學院 | 28 | 美術學(繪本) | 文理兼報 術科專業 | 4 |
29 | 產品設計(產品藝設、家具與室內) | 4 | ||
30 | 視覺傳達設計(視覺傳達、數字媒體) | 4 |
廈門校區
學院 | 序號 | 專業名稱及方向 | 招生科類 | 學制 |
哲學與社會發展學院 | 31 | 哲學(含中西人文綜合試驗班、中華文化學試驗班) | 文理兼報 | 4 |
國際關係學院 | 32 | 國際事務與國際關係 | 文史 | 4 |
華文學院(龍舟池校區) | 33 | 漢語國際教育 | 文史 | 4 |
新聞與傳播學院 | 34 | 廣播電視學 | 文理兼報 | 4 |
35 | 新聞學 | 文理兼報 | 4 | |
機電及自動化學院 | 36 | 智能製造工程 | 理工 | 4 |
37 | 工業設計 | 理工 | 4 |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38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理工 | 4 |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 39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理工 | 4 |
40 | 電子科學與技術 | 理工 | 4 | |
41 | 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 | 理工 | 4 | |
42 | 通信工程 | 理工 | 4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 | 43 | 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人工智能、信息安全) | 理工 | 4 |
土木工程學院 | 44 | 土木工程 | 理工 | 4 |
45 | 工程管理 | 理工 | 4 | |
46 | 城市地下空間工程 | 理工 | 4 | |
47 |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理工 | 4 | |
化工學院 | 48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理工 | 4 |
49 | 生物工程 | 理工 | 4 | |
50 | 環境工程 | 理工 | 4 | |
51 | 製藥工程 | 理工 | 4 | |
建築學院 | 52 | 建築學 | 文理兼報 | 5 |
53 | 城鄉規劃 | 文理兼報 | 5 | |
54 | 風景園林 | 文理兼報 | 5 | |
音樂舞蹈學院 | 55 | 音樂學 | 文理兼報 術科專業 | 4 |
56 | 舞蹈學 | 4 |
備注:
【術科要求】
選讀術科專業(音樂學、舞蹈學、體育教育、美術學、產品設計及視覺傳達設計)的學生要求具有相應的專業基礎(我校原則上僅招收第一專業志願填報術科專業的學生)。
【其他】
1.根據國家教育部門和我校學籍管理的相關規定,術科專業、 全英文教學專業的學生入學後不可申請轉入其他普通類本科專業,其他普通本科專業學生入學後亦不可轉入以上所述專業。
2.報考英語和全英文教學專業的學生,我校將適當考慮英語單科成績;報考數學、金融學等專業的學生,我校將適當考慮數學單科成績。
3.表格列出的爲我校境外學生推薦就讀專業,最終招生專業以實際成班情況為准。學校為目錄專業制定專門的培養方案,其他不在目錄的專業,不專門編制境外生培養方案。
六、費用
1.學費(幣種:人民幣,單位:元/人/學年)
學習 類別 | 本科專業 | |||
一般科類 | 設計學類、 音樂學、舞蹈學 | 藥學、 臨床醫學 | 全英文教學專業 | |
學費 | 5460 | 9360 | 6760 | 28000 |
2.住宿費(幣種:人民幣,單位:元/人/學年)
住宿類型 | 泉州校區 廈門校區 | 龍舟池校區 | 設施 |
雙人房 | 3800 | 5600 | 空調、獨立洗手間、熱水器、WIFI、書桌、衣櫃 |
四人房 | 1300 | 2400 |
3.學雜費
包含教材費、保險費、體檢費等必要的相關費用合約2000元人民幣,根據當年具體要求為准。
4.生活費用
膳食費每月約1500元人民幣,視個人情況而定。
七、獎學金
成績優異者,有機會獲得華僑大學優秀學生獎學金(一學年學費全免或半免)。學校另設立有華僑大學澳門保送生獎學金、教育部港澳學生獎學金、華僑大學澳門優秀學生獎學金、陳明金澳門學生獎助學金等各種專項獎助學金,入學後成績優秀的均可參評。
八、入學與資格複查
1.錄取新生按照學校發佈的入學報到通知在規定的時間報到。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提前向學校請假並獲得批准。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又未請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
3.新生入校後,我校將核查其入學資格並進行身體檢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者,我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不符合入學體檢要求者,取消入學資格。
九、聯繫方式
華僑大學澳門聯絡處
地址: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00E第一國際商業中心2001—2002室
聯絡人:張老師
聯繫電話:853-28702291
傳真:853-28700399
電子郵箱:hqumo@hqu.edu.cn
華僑大學招生處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城華北路269號楊思椿科學館五樓
電話:86-595-22695678 傳真:86-595-22691575
郵編:362021電子郵箱:hqdxjwzs@sina.com
網址:https://zsc.hqu.edu.cn
澳門中華教育會
地址:澳門水坑尾街78號中建商業大廈七樓
聯繫電話:853-2833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