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本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
第二条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历史文化厚重 办学成绩显著
学院在同类院校中首批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形成了以
地理优势独特 校园环境优美
学院位于世界著名旅游胜地——四川省乐山市主城区,面朝三江、背依峨眉。乐山交通发达、出行便利,纵贯西南的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交汇于此,距离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天府国际机场1小时路程,是西部综合交通次枢纽。
学院占地面积1114余亩,规划面积2000余亩,绿化覆盖率达70%。校园景色宜人,处处彰显环境育人的特色。校区地势丘峦起伏,建筑布局随湾依山,与峨眉山—乐山大佛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景区融为一体……是四川省唯一同时拥有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省级绿化模范先进学校、省级
师资力量雄厚
学院现有
学院
教学条件完善 育人特色鲜明
学院已建成工程训练中心、
就业优势明显 发展前景广阔
学院利用独有的核工业背景,在中国核工业国家实验室及大中型企业建立就业实习基地,在珠江、长江三角洲建立实习及就业办事处,与多家核电站签订用人协议,向核工业系统输送大量的优秀人才;与百余家知名企事业单位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设立企业奖学金、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供需见面会,多渠道搭建就业平台,拓宽就业途径。中核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中国工商
第三条学校名称:
国标代码:13668
学校举办者及主管部门:
第四条学校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学制:两年
毕业证与学位证: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学校将向经毕业审查符合毕业条件的专升本学生发放具印
第五条办学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路222号
第六条学校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学校成立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的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包括普通考生批、退役大学生士兵批,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专业代码 | 本科专业名称 | 所在系 | 普通批 | 退役士兵批 | 建档立卡批 |
080801 | 50 | 0 | |||
080201 | 50 | 0 | |||
080803 | 9 | 1 | |||
080601 | 71 | 9 | |||
080214 | 50 | 0 | |||
080204 | 60 | 0 | |||
120103 | 资源勘查与 | 46 | 4 | ||
082901 | 资源勘查与 | 33 | 5 | 2 | |
120105 | 资源勘查与 | 46 | 4 | ||
081001 | 资源勘查与 | 74 | 6 | ||
130502 | 48 | 2 | |||
130503 | 47 | 3 | |||
130508 | 38 | 2 | |||
130504 | 39 | 1 | |||
040207 | 体育系 | 45 | 5 | ||
120204 | 经济系 | 63 | 2 | ||
120203 | 经济系 | 48 | 2 | ||
081101 | 核工程与新能源技术系 | 55 | 34 | 3 | |
082502 | 核工程与新能源技术系 | 46 | 4 | ||
080501 | 核工程与新能源技术系 | 17 | 3 | ||
082201 | 核工程与新能源技术系 | 4 | 0 | ||
120801 | 管理与传媒系 | 76 | 4 | ||
120201 | 管理与传媒系 | 60 | 5 | ||
120601 | 管理与传媒系 | 48 | 2 | ||
080902 | 电子信息与计算机工程系 | 47 | 3 | ||
080901 | 电子信息与计算机工程系 | 75 | 5 | ||
080702 | 电子信息与计算机工程系 | 45 | 10 | ||
080910 | 电子信息与计算机工程系 | 47 | 3 |
第十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一条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委统一领导,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学校执行四川省规定加分政策,依据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执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实行“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办法。
第六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学生按进入班级同班学生学费标准缴纳学费,住宿费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五条奖助学金设置情况:我校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争先创优,设有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专升本学生在本科专业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并经学校核对确认,符合要求方可办理报到手续,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不接受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转专业或转学申请。
第十八条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路222号
邮政编码:614000
招生咨询电话:0833-7820666、7820777
学校网址:www.cdutetc.cn
第十九条本简章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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