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
一、学校全称、学校性质、颁发学历证书名称及种类、办学地点
1.学校名称:
2.学校代码:13977
3.办学层次及学制:专科,学制三年
4.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5.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6.颁发毕业证书种类: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7、学校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福泰路232号(邮编355000)
二、学校简介2024年学校普通高考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1.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由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校信誉。
3.学校
招生监察电话:
学校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尊重考生志愿、以及公正公平公开的录取原则。
1.学校参加专科(高职)批次的录取,招生录取工作在生源地招生办的组织、监督下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福建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福建省定的高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根据福建省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高职(专科)批试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外省依相关省份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3.艺术
4.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外语语种要求专业培养仅以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收费标准及退费学校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闽价费〔2012〕356号文),按福建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除
学生退费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文件(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精神,进行学费、住宿费的清退。
九、录取结果公布渠道1.由有关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公布。
2.学校在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及时寄发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
十、入学、奖助学政策及毕业1.新生凭学校寄发的录取通知书和高考准考证报到入学,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凡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
2、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设有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校奖学金等。
3.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助学体系,对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还可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殊困难补助等途径完成学业。
4.学校按规定颁发毕业证书。
十一、 联系方式了解我校招生资讯,可登入我校网站查询,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93-6558609 6577020
传真号码:0593-655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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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nzyzsb@163.com
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
二0二四年四月
热诚欢迎各省有志青年报考我校!
说明:具体详情可查看我院招生网站(https://www.ndzy.cn/z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