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
第二条 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
第三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银川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条
第七条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八条 学校现设置6个二级学院,开设49个本专科专业,初步形成了工、管、艺、文、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现有本专科在校学生两万余人。目前,拥有2个自治区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自治区级“十三五”重点建设专业(群)、5个自治区级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示范专业、12个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点、44个自治区级一流课程建设点、10个自治区级一流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点、1个自治区创新教育试点学院、2个自治区级“高校黄大年式
学校积极拓展国际合作办学空间,全面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目前已与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韩国、泰国、马来西亚、爱尔兰、瑞士等国家的百余所知名高校深度合作,打造了本硕直通培养计划,助力广大学子在
第三章报考资格
第九条 宁夏普通本科院校和高等职业院校中的应届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考生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诚信记录,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同时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相近,均可报考我校2024年专升本相应专业。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条学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历年招生情况,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导向、学校定位、教学质量和办学条件等因素,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合理安排招生专业及各专业计划数。学校2024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及各专业基础课如下表:
注: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开展新生录取工作。学校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宁夏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投档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按照专升本考试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分数相同时将根据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文史类成绩比较顺序为大学语文、大学
第十三条 各专业男、女生均可报名,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考生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凡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凭《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招生规定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奖学金和助学金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国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设立相关奖学金和助学金,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并设置不同等级的学校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相应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其完成学业。另外,学生还可以办理每年16000元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用于支付部分学费及住宿费。
第七章 学籍管理、毕业及就业
第十八条 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由学生原所在院校和我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转入手续。
第十九条 根据教育部、宁夏教育厅和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专升本学生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条 专升本学制两年,为全日制在校就读。学生在满足单独编班人数的情况下,进行单独编班教学,人数不够的可编入本科三年级相关专业组织教学。
第二十一条 专升本学生完成相应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
第二十二条 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学校进行就业指导及就业推荐,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2024年专升本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如下:
1.普通类各专业学费每学年24800元,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每学年29800元。
2.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3000-3500元(六人间)。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宁夏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951-5181888、5181999、5181788、5181860
5181880、5181200、5181033、5181066
网址:Http://www.ycust.edu.cn/zsw/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培华路1号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