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省份 | 计划 | 招生省份 | 计划 |
辽宁 | 2 | 山东 | 2 |
上海 | 2 | 河南 | 2 |
江苏 | 2 | 湖南 | 2 |
浙江 | 2 | 重庆 | 2 |
安徽 | 2 | 四川 | 2 |
三、报名条件
(一)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高考报名条件。
(二)考生必须参加高考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4年
(三)考生必须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须不低于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对于实行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则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投档与录取原则
(一)投档原则
根据教育部艺术类招生规定,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艺术类综合成绩折算方式会有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原则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该专业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
(二)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 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
咨询电话:021-54343075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200241)
(三)学校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四)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本招生简章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