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 |||
一、院校全称 | |||
二、就读校址 | 本部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500号,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本部校区。 | ||
三、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1.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3.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 ||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 无。 | ||
九、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 ||
十一、录取规则 | 1.如考生所在省份按照本省规定的方式计算综合成绩并进行投档,我校将不再另行计算综合成绩,直接参考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报考 4.我校不设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 5.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6.在同分的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7.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8.在内蒙古的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 1:1 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 ||
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1.普通专科专业: 2.普通高职专业: 3.中外合作专业: | |
住宿费标准 | 住宿由学校统筹安排,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 ||
十三、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 举报电话:021-57126262(工作日8:30-16:00) | ||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www.sitsh.edu.cn 招生官网:http://lzzs.sitsh.edu.cn 咨询电话:021-57126299;021-57122685(工作日8:30-16:00) | ||
十六、其他须知 | 新生需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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