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全称 | 上海大学 | ||
二、就读校址 | 宝山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延长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 嘉定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大学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机关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纪检机构。 | ||
七、报名条件 | 1.就读于上海市普通本科院校,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参加过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于2023年秋季入学的在籍在校,并经学籍所在学校同意的一年级优秀本科学生(不含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体育类、保送生、定向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西藏高中班、中本贯通和港澳台侨等招生类型录取的学生); 3.学习成绩优良,学生一年级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均须及格(不含补考及格)且报名和录取时一年级期间平均绩点达到 3.3(以满绩点4.0为标准)及以上。若满绩点为其他标准,绩点核算后须对应加权平均成绩≥82分(满分为100分)。 注:凡报考插班生的考生仅能填报一所院校中的一个专业。 | ||
八、招生计划 | 详见《上海大学2024年插班生招生信息汇总表》 | ||
九、考试日期 | 2024年5月25日 | ||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 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
十一、招收男女生比例 | 男女比例不限 | ||
十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上海大学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专业限制详见《上海大学2024年插班生招生信息汇总表》。 | ||
十三、报名、考试及录取原则 |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5月14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网址:www.cbs.fudan.edu.cn,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办理报名手续,并上传以下材料(所有上传材料均须为JPG格式): (1)本人身份证原件人像面扫描或拍照件; (2)“报名平台”上下载的报名表的扫描或拍照件(须本人签字,学籍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院系盖章无效,复印件无效); (3)学籍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人一年级所修课程成绩单原件的扫描或拍照件(成绩单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院系盖章无效,复印件无效;如有多张,每张均须盖章); (4)学籍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校学生学习平均绩点满分分值的说明(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院系盖章无效,复印件无效); (5)学籍所在学校出具的《2023年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新生名册》扫描或拍照件(须学校招生部门或档案馆加盖公章,院系盖章无效,复印件无效); (6)若学籍所在学校满绩点不是4.0,还需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本人绩点核算后对应的加权平均成绩证明(满分为100分,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院系盖章无效,复印件无效)。 2.报考资格查询 时间:2024年5月19日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并关注资格审核结果。 3.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22日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可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考试科目:详见《上海大学2024年插班生招生信息汇总表》。 2.考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 特别声明:学校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提供历年考试试卷以及复习资料,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 (三)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各科目的考试情况划定各科目的合格分数线。 2.各科目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后,学校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考试成绩总分(科目一成绩+科目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预录取。如遇末位同分,各专业比较下列科目成绩: 档案学:英语(笔试); 法学:法律基础;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高等数学A; 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应用物理学:大学物理; 若再同分,则比较高考成绩(高考总分按750分折算)。 (四)考试成绩及预录取结果查询 1.考试成绩及预录取结果将于6月中下旬在“报名平台”公布。预录取名单将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请于8月中旬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预录取通知书; 2.被预录取的插班生新生务必于开学报到时提供一年级就读所有课程的成绩单(须学籍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院系盖章无效,复印件无效)。学生一年级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均须及格(不含补考及格)且录取时一年级期间平均绩点达到 3.3(以满绩点4.0为标准)及以上。若满绩点为其他标准,绩点核算后须对应加权平均成绩≥82分(满分为100分)。如符合上述要求,学校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学校将取消预录取资格。 | ||
十四、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1.法学、档案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2.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最高1200元(不含寒暑假)(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 ||
十五、资助政策 | 上海大学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规定,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还按规定实行服义务兵役资助和中西部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以及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等奖学金,各学院还设立奖助学金。此外,还有“隐形餐费”补贴、出国交流学习等发展型资助项目。 学校承诺:确保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 ||
十六、其他须知 | 1.学校将录取名单和有关材料上报上海市教委审批。经审批同意的学生按“插班生”途径转入上海大学相关专业就读,进校后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管理。 2.插班生不再享受上海大学校内转专业政策。 3.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凡在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冒名顶替、伪造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作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学校不主办、不授权、不合作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对考生和家长作任何形式的承诺。 5.学校严禁中介机构参与本科招生考试工作。 6.如因特殊原因影响招考安排,学校将另行发布公告。 7.本简章解释权属于上海大学招生就业处。 | ||
十七、网址及联系电话 | 上海大学网址:https://www.shu.edu.cn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 网址:https://bkzsw.shu.edu.cn | ||
咨询电话:021-66134148(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 |||
十八、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1.上海大学插班生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学校党委、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 2.本科招生举报电话:021-36215782(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
上海大学2024年插班生招生信息汇总表
学院 | 专业 | 计划 | 考试科目 | 专业限制 |
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 | 档案学 | 9 | 科目一: 英语(笔试)科目二: 高等数学A | 无 |
法学院 | 法学 | 9 | 科目一: 英语(笔试)科目二:法律基础 | |
微电子学院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11 | 科目一:大学物理(含力学、热学、电磁学)科目二:高等数学A | 不招色盲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冶金工程 | 2 |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2 | |||
理学院 | 应用物理学 | 2 |
注: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