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及层次
学校全称:
英文名称:Inner Mongoli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学校国标代码:10128
学校地址:新城校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
金川校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
准格尔校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
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招生原则:
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国家和社会的人才需求,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生源比例、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我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我校不设预留计划。
投档比例: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其划定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录取规则: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招生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结合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1.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录取完毕后,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2.内蒙古自治区外其他省市录取规则: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内蒙古自治区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录取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录取,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3.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份按其有关规定执行。
4.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部门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录取和专业安排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若同一专业考生中录取最低分出现平行分,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对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
5.我校校企合作办学各专业及方向原则上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收专业调剂。
6.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自治区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课考试成绩,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我区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录取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录取,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若同一专业考生中录取最低分出现平行分,依次比较文化课成绩、专业课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在招生范围内择优录取。
7.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该省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在其他未限定录取规则的省录取时按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内的录取办法执行。
8.
语种要求:报考
其他
体检标准:我校
健康复查:新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校学生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视情节严重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费标准:学校按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imu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imut.edu.cn/
奖贷助学金政策网址:http://www.career.imut.edu.cn/
电子信箱:zsb@imut.edu.cn
咨询电话:0471-6576346
监督电话:0471-6576029
本章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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