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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理工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实施方案

| 来源:宁夏理工学院 2049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要求,依托我校理工科优势,按照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备案要求,完成12个专业备案,经教育部批准,现开始面向符合条件本科毕业生实施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专业名称

学科门类

本科专业类

招生计划数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工学

电气类

5

制药工程

工学

化工与制药类

5

合计

10

注: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二、招收对象及报名条件

招收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2.考生所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者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版)”进行查询。)

三、线上报名

1.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6月9日。

报名方法:符合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条件的申请者须扫描报名二维码,根据系统要求,认真、如实、完整填写各项相关信息,原则上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在填报专业志愿信息时,每名考生只允许选择一个专业志愿,信息填写完毕并提交后,我校将通过电话通知考生。

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二维码

2.上传报名材料

考生须在2024年6月9日前通过拍照或扫描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号码:1399192434@qq.com发送邮箱材料明细:

①本人签字确认后的《宁夏理工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扫描件。

②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扫描件。

④本科阶段科技创新及学科获奖证书扫描件、学校及社会活动经历扫描件、成绩单。

考生必须确保提交的扫描版报名申请表内容与报名系统中最终填报的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所填报信息均无效,视为个人放弃报名,我校不予审核。

四、选拔程序

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教务处负责组织选拔,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

我校将根据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相关要求和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过程中,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重点考察学生是否具备所申请专业的知识基础、原本科专业的学习成绩、学科获奖等情况,并进行评分(满分100分)。

我校将根据初审评分情况、各专业报名情况等综合考虑,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后续的选拔程序。

2.考核及录取

我校将在6月组织面试考核(满分100分)。

具体各专业的考核时间及安排将通过电话进行通知,请考生保持填报联系电话准确,并保持畅通。

我校将按照各专业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初审评分×40%+面试评分×60%)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讨论确定各专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名单确定后,我校将于7月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经我校报教育部审核确认后,我校予以录取。

五、入学报到

1.被我校录取的第二学士学位新生须按照我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及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新生入学须知相关要求来我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提前5天向学校招生就业处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附医院或街道乡镇证明,身份证扫描件,注明本人联系方式,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延期报到,请假期限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超过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其他

1.我校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严格监督选拔程序。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我校不提供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不组织、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和测试辅导等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宁夏理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各位考生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实施方案所述的报名、考核、入选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3.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有效。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核、录取资格和学籍,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严肃处理。

4.学费标准:按照2024级对应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5.我校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

6.我校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宁夏理工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宁夏理工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7.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8.本实施方案由宁夏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宁夏理工学院网址:http://www.nxist.com

咨询电话:0952~2210016

宁夏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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