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第四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2024年招生计划总规模以上级部门核定公布为准。学校结合国家政策导向,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等因素,科学制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本科平行志愿同分数等遗留问题。我校生源以河南省为主,同时,也面向湖北、湖南、广西、江西、吉林、黑龙江、辽宁、山西、甘肃、陕西、安徽、江苏、山东、天津、内蒙古、河北、云南、贵州、重庆、四川、浙江、广东、海南、福建、宁夏、新疆等26个省(区、市)招生。
第五章 招生条件
第六条 招生条件依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各省(区、市)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七条 体检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有特殊要求的专业
1.报考
2.报考
3.报考
第九条 外语语种:我校非外语专业学生外语教学语种为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部门规定的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考生。
第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学校实行“专业清”的原则,根据专业计划数,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同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面向河南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如下排序规则录取:
1.
2.
3.
4.
5.
(二)面向省外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区、市)统考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如下排序规则录取(在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遵循其投档规则,在进档考生中按照如下排序规则录取):
1.
2.
3.
4.
第十三条
文化课成绩及专业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投档排序成绩按考生专业成绩优先排序,专业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我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考生处理办法: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我校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学校在调档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和各省政策性加分项目和分值。
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六条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我校的学费标准、住宿费标准如下:
1.文史类本科专业(含对口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4400元/生/学年(
2.理工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5000元/生/学年(
3.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
4.
5.
6.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18000元/生/学年。
7.软件学院本科专业收费标准为12000元/生/学年。
8.软件学院专科专业收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
9.住宿费标准暂定:未改建4人间600元/生/学年,标准4人间750元/生/学年,改建4人间800元/生/学年,新建6人间800元/生/学年、新建4人间900元/生/学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10.地方公费师范生免收学费和住宿费。
第八章 奖学金、资助、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七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资助体系。
1.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3.奖学金: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综合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2000元、1000元和500元。学校单项奖学金,每生每项100-2000元。学校“学习进步奖”奖学金,每生每年500元。
4.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分为三档:4000元/生,3300元/生,2600元/生;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5.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300-400元。
6.特殊困难补助: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给予临时困难补助。
7.学费减免: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分为全额减免和部分减免。
8.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入学路费补助和短期生活费补助。
9.地方公费师范生生活费补助每生每年3000元。
10.其他社会性资助。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信阳市人民政府与
第十九条 普通本专科学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
第二十条 我校今年继续招生培养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有关地方公费师范生的培养、就业、履约管理、体检等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4年度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我校有关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谭山校区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南湖路237号
邮政编码:464000
淮河校区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息县淮河新区大学路1号
邮政编码:464300
信阳理
邮政编码:465150
咨询电话 0376-6391212 6390601
学校网址:www.xy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