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时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5%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
二、奖励标准
每生每学年5000元。
三、申请流程:
(一)个人申请
需要准备的材料:
1、《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提供审批表上填写的奖项证书或证明材料)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表
(二)班级评审推荐
由班级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推荐本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向学院推荐。
(三)学院评选
各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对班级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确定本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候选人员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助学科。
(四)评审委员会评审
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报送的评审材料开展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确认全部推荐人选符合条件后呈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
(五)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长审议、学校领导集体审定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对评审委员会通过的初审名单进行审议,确定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呈报广东省教育厅助学办公室。
(六)上报省教育厅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