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二、平均资助标准
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分档资助,每生每年2000-4500元,分为2-3档,原则上人均不低于3300元/年,具体标准根据当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人数确定。
三、申请流程:
(一)个人申请
需要准备的材料:
1、《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班级评审推荐
由班级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推荐本班级国家助学金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向学院推荐。
(三)学院评选
各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对班级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确保按今年认定的困难等级优先顺序确定本学院国家助学金的候选人员名单并以适当方式公示,公示不得涉及学生身份证、银行卡、困难等级和家庭信息等。
(四)评审委员会评审与校级审议
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报送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审查,确认无误后上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对评审委员会通过的初审名单进行审议,确定我校国家助学金的初审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广东省教育厅审定。
(五)上报省教育厅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