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达到专科第一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中职职教高考成绩作为位次排序依据,优先确定预录取位次。对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其专业技能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投档;如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二、参加中职职教高考并取得成绩,但未达到专科第一批次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总分确定预录取位次。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投档;如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三、未参加中职职教高考的考生,按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确定录取位次。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指《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合格性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专业综合理论、专业基本技能等6门科目,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成绩按照“合格”1门折算为10分,总分60分。当折算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专业综合理论、专业基本技能单科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比较考生的各类奖励加分。
四、奖励加分情况说明:
1.比赛获奖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等的颁发部门必须是教育、体育、人社等行政部门;
2.国家级、省级、市级证书分别折算20分、10分、5分;
3.同类证书只计算最高等级;
4.奖励加分总分不超过40分;
5.奖励加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仅供未参加中职职教高考的同分考生排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