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考生与学校的基本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
第三条 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修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学校纪委(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对招生计划编制的要求,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目标、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各省生源状况等,编制学校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第十条 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后使用。
第十一条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
(一)
(二)
(三)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政策,按照加分以后的总成绩进行投档并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并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达到
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一)对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符合录取条件的进档考生我校承诺不退档。
(二)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文科(历史类)按照语文、综合、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理科(物理类)按照数学、综合、语文、外语成绩依次排序;不分文科(历史类)、理科(物理类)的高考改革省份,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三)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因各省录取批次、投档模式进行调整而改变录取原则的,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四)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学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普通类):
(一)艺体类考生专业成绩均采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艺术类参照四川省规定执行,
(二)四川籍
第十九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
(一)斯特灵学院
(二)
第二十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原则:
(一)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男、女足球项目中位置为守门员的考生与非守门员的考生专业成绩分别排序。
(二)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考生专业
(三)我校按照招生计划,依据考生体育专业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投档方式按照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学校各专业的高考选考科目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对艺体类考生组织专家组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凡经查实存在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追责。
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向学校提交学费缓交申请,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制定了较完善的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助学制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八条 我校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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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网址:https://zhaosheng.c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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