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
2、办学地点及校址:
本科(除专升本专业、
高职(专科)、专升本专业、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51107.7万平方米(约合1126.1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9平方米;生师比17.4:1;专任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平安街校区为4人间或6人间,职教城校区6人间或8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需求规划为参考,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就业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重点向中西部
2、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本科的
3、男女比例要求:2024年所有招生的本科、专科专业均不设置男女生比例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本科: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 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标准元/年/生 | 备注 |
1 | 030302 | 四年 | 3-6年 | 文史 | 物理 | 4800 | |||
2 | 030503 | 四年 | 3-6年 | 文史 | 物理 | 4800 | 师范类 | ||
3 | 040104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4800 | 师范类 | |||
4 | 040106 | 四年 | 3-6年 | 文理 兼招 | 物理 | 4800 | 师范类 | ||
5 | 040107 | 四年 | 3-6年 | 文理 兼招 | 物理 | 4800 | 师范类 | ||
6 | 040201 | 四年 | 3-6年 | 体育 | 4800 | 师范类 | |||
7 | 040207T | 四年 | 3-6年 | 体育 | 4800 | ||||
8 | 050101 | 四年 | 3-6年 | 文史 | 物理 | 4800 | 师范类 | ||
9 | 050103 | 四年 | 3-6年 | 文史 | 物理 | 4800 | |||
10 | 050201 | 四年 | 3-6年 | 文理 兼招 | 物理 | 4800 | 师范类 | ||
11 | 050207 | 四年 | 3-6年 | 文理 兼招 | 物理 | 4800 | |||
12 | 050306T | 四年 | 3-6年 | 文史 | 物理 | 4800 | |||
13 | 060101 | 四年 | 3-6年 | 文史 | 物理 | 4800 | 师范类 | ||
14 | 070101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5200 | 师范类 | |||
15 | 070201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5200 | 师范类 | |||
16 | 070301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5200 | 师范类 | |||
17 | 070302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5200 | ||||
18 | 070501 | 四年 | 3-6年 | 文理 兼招 | 物理 | 5200 | 师范类 | ||
19 | 071001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5200 | 师范类 | |||
20 | 071102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 | 4800 | 师范类 | ||
21 | 080901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5200 | ||||
22 | 080901 | 二年 | 2-4年 | 高职 | 5200 | ||||
23 | 080910T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5200 | ||||
24 | 082701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 | 5200 | |||
25 | 120108T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5200 | ||||
26 | 120203K | 四年 | 3-6年 | 文理 兼招 | 物理 | 5200 | |||
27 | 120202 | 四年 | 3-6年 | 文理 兼招 | 物理 | 5200 | |||
28 | 120410T | 四年 | 3-6年 | 文理 兼招 | 物理 | 5200 | |||
29 | 120901K | 四年 | 3-6年 | 文史 | 物理 | 5200 | |||
30 | 120901K | 二年 | 2-4年 | 高职 | 5200 | ||||
31 | 120902 | 四年 | 3-6年 | 文史 | 物理 | 5200 | |||
32 | 130201 | 四年 | 3-6年 | 艺术 | 艺术类(物理 | 10000 | |||
33 | 130202 | 四年 | 3-6年 | 艺术 | 艺术类(物理 | 10000 | 师范类 | ||
34 | 130401 | 四年 | 3-6年 | 艺术 | 艺术类(物理 | 10000 | 师范类 | ||
35 | 130404 | 四年 | 3-6年 | 艺术 | 艺术类(物理 | 10000 | |||
36 | 130405T | 四年 | 3-6年 | 艺术 | 艺术类(物理 | 10000 | 师范类 | ||
37 | 130503 | 四年 | 3-6年 | 艺术 | 艺术类(物理 | 10000 | |||
38 | 130504 | 四年 | 3-6年 | 艺术 | 艺术类(物理 | 10000 | |||
39 | 120414T | 四年 | 3-6年 | 文理 兼招 | 物理 | 待定 |
(注:120414T
高职专科: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 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学费标准元/年/生 | 备注 |
1 | 460104 | 三年 | 3-5年 | 理工 | 物理 | 5000 | ||
2 | 520801 | 三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 | 5000 | ||
3 | 530302 | 三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 | 5000 | ||
4 | 530701 | 三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 | 5000 | ||
5 | 570202 | 三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 | 5000 | ||
6 | 570204 | 三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 | 5000 | ||
7 | 590302 | 三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 | 5000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
师范类毕业生须参加国家中小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平安街校区住宿费收费标准有四档:1200元/学年·生、1000元/学年·生、900元/学年·生、500元/学年·生;职教城校区住宿费收费标准有两档:1000元/学年·生、800元/学年·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等学生资助工作情况:
①奖学金设置情况: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均为每生每年8000元,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辽宁省政府奖学金:由辽宁省政府出资设立,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均为每生每年8000元,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奖励标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元。
②助学金设置情况:
国家助学金:由各级财政部门共同出资设立,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一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44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750元。
退役士兵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根据《
临时困难补助:对因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疾病、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等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视情况给予资助。
③社会奖(助)学金设置情况
学校依托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校友、社会爱心人士、学校教
职工)设立社会奖(助)学金,为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学费、住宿费、生活费以及相关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方面的支持。
④学费减免情况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
孤儿大学生学费、住宿费减免:为教育引导孤儿大学生健康成长,学校按年度全部免除孤儿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情况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
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
(一)对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4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二)对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4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资助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国家开发
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
六、录取办法说明
我校招生录取依据国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严格按各省级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院校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结束后完成招生计划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我校在辽宁省招生的普通类本科各专业设在本科批、高职(专科)各专业设在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2024年我校在辽宁省的本科
2024年我校在辽宁省的本科
在外省招生的各个专业,均执行生源所在省的省级招生**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我校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公布为准。辽宁省2024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各专业按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原则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设专业级差;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分数优先。
有关投档的学生相同分录取原则,执行省里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省里文件没有明确的,以我校招生章程为准。
①普通文理类专业: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院校专业组+专业投档的省份):分专业录取时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高考文化总分(含政策性加分)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专业+学校模式投档的省份):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否则作退档处理。
②艺术类专业:
2024年我校艺术类专业全部使用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不组织专业校考。
(1)辽宁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否则作退档处理。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辽宁省招考委公布的平行志愿排序规则为准。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音乐类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2024年我校在辽宁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科目对应关系
序号 | 统考科类 | 对应招生专业 | 招考方向 | |
**码 | 专业名称 | |||
01 | 音乐类 | 130201 | 流行打击乐、钢琴、萨克斯、小提琴、二胡、古筝、竹笛、流行、美声、民声 | |
130202 | 不设主副项: 流行、钢琴;美声、钢琴;民声、钢琴 | |||
02 | 书法类 | 130405T | ||
03 | 设计类 | 130401 | ||
130404 | ||||
130503 | ||||
130504 | ||||
(2)河南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符合河南省招生**要求,满足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若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均相同,依照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6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40%;
音乐类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
(3)河北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文化成绩、统考成绩符合各省级招生**要求,根据各省级招生**设置的综合分统计方法排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各省级招生**公布的平行志愿排序规则为准。
③
(1)辽宁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否则作退档处理。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辽宁省招考委公布的平行志愿排序规则为准。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
(2)山东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符合各省级招生**要求,根据各省级招生**设置的综合分统计方法进行排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各省级招生**公布的平行志愿排序规则为准。
七、联系方式
电话:0412-2961701
传真:0412-2960989
网址:www.asnc.edu.cn
E-mail:assyzsb@163.com
2024年4月
一审一校:张婧喆
二审二校:张翌帆
三审三校:张谦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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