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

考生可通过“浙海大招生办微信公众号(zhdzsb)”或“
1.关注“zhdzsb”微信公众号——信息查询——录取查询
2.登录“
注1:最终录取结果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注2: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教育厅将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对不能如期毕业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处理。届时,我校将对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欢迎新同学加入省部共建、省市共建重点大学——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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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最终录取结果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注2: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教育厅将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对不能如期毕业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处理。届时,我校将对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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