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档案学生自带。学生自带档案时,请确保档案密封完好(贴密封条),加盖公章。对未贴密封条、未加盖原档案管理单位公章或已拆封的,学校一律拒收。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档案不能到达学校,由学生本人负责。
2.档案快递邮寄。档案应通过中国邮政EMS档案寄送通道或机要通道邮寄到我校,学校不接收其他方式邮寄的档案,如因此造成档案遗失,由学生本人负责。邮寄单请注明档案人员姓名,务必按照档案接收地址寄递,并及时查询跟踪档案投递情况,专升本新生档案转递接收信息公告如下:
收件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92-6667579
邮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厦门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6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