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高考实行模式:
①文化课考试科目
“普通类”招生计划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除外语科目外,其他科目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和答卷。其中,外语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单列类”招生计划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或民族语文。选择应试外语科目的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选择应试民族语文科目的考生,不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独设置招生计划。
选择应试外语科目的考生,文化课考试科目与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考生文化课考试科目和要求相同。
选择应试民族语文科目的考生,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民族语文。其中,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和答卷,民族语文科目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和答卷(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柯尔克孜语、蒙古语)。
②专业课考试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其中报考戏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际联考;考生结合自身情况,在相应专业统考测试合格基础上,按相关高校要求参加校考。
2024年新疆高考艺术类志愿设置:
“艺术类”本科划分A、B段。艺术类A段为经教育部批准单独组织艺术类校考的高校(专业)和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高校(专业),设1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B段为其他艺术类本科高校(专业),设一个志愿组5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艺术类设一个志愿组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2024年新疆高考录取规则:
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根据高校在疆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各招生计划类型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024年起,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高校艺术类专业,由招生院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报考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A段招生计划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报考计划类型本科二批次分数线、艺术类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高校划定的成绩要求基础上,按照志愿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择优录取。对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中艺术类破格录取办法的,按照招生院校破格录取办法执行。
报考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B段招生计划的考生,文化课分数线按不低于报考计划类型理工类本科二批次分数线的75%划定,其中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分数线按不低于报考计划类型理工类本科二批次分数线的70%划定。
使用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艺术类B段),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成绩均达到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投档。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统考成绩/300×750×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取整。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本科提前批次(不含艺术类B段),高校专项计划批次,高水平运动队本科一批次,高水平运动队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不含艺术类),采用“顺序志愿”方式投档,投档原则为“志愿优先,遵循分数”。
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B段,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和“三校生升高职”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报考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民族语文排序;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
“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不补充投档。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布进行网上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