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媒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建高校,是一所行业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传媒类高校。
学校学科门类丰富,涵盖艺术学、文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六大领域。在学术建设上,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荣获省一流学科(A类)殊荣,信息与通信工程、公共管理学则获评为省一流学科(B类)。
同时,拥有新闻与传播硕士、戏剧与影视硕士、国际中文教育硕士三个专业学位授权点,为学生提供多元化的学术发展路径。在本科教育方面,设有37个本科专业,其中广播电视学等13个专业荣获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网络与新媒体等10个专业则被评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充分展示了在教育教学方面的卓越实力。
学校坚守立德树人使命,紧跟行业变革步伐,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传媒新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获得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众多毕业生在新闻宣传、影视出版、文化产业等领域成为骨干精英,其中100多人次荣获长江韬奋奖、金话筒奖、金声奖等行业最高荣誉。
作为浙江省“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学校拥有极具影响力的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为毕业生提供了丰富的创业资源和平台。学校的毕业生毕业一年后创业率等关键指标稳居全省高校前列。
2024年招生涵盖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表演等专业。其专业录取流程将严格遵循以下优先级和原则:
首先,拥有明确专业志愿的考生将享有优先录取的权益,相较于未指定专业志愿的考生,在专业分配上享有更高的优先级。
其次,在进行专业录取时,将坚持“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为先”的原则。即,在考生分数符合专业要求的前提下,依据其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以高考志愿填报顺序为准)进行录取。需要强调的是,各专业志愿之间不存在分数级差,每个志愿都将得到平等对待。
在同等条件下,即当多位考生的录取排序相同时,优先考虑他们的第一志愿。这一原则旨在尊重考生的专业选择意愿,确保他们在可能的情况下优先被其首选专业录取。
若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且该考生已选择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的专业合格成绩,在对应相符的前提下,从高分到低分将其调剂至尚未录满的专业(但不包括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表演、戏剧影视导演等专业)。这一流程旨在最大化考生的录取机会,同时确保调剂的公平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