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
2.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学校概况:
5.学校地址:唐山市大学西道11号。
二、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国家高考招生政策和相关省(市、自治区)规定,结合我校有招生计划的省(市、自治区)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地域流向、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类)的认可度等因素,编制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编制方案经
三、录取规则
1.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相关省(市、自治区)规定,以高考成绩为录取的主要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2.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号)文件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1)患有下列疾病者,我校所有专业均不予录取:
①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②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③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④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⑤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⑥结核病除以下情况外不予录取: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2)患有下列疾病者,我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①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予录取的专业:
②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予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
③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予录取的专业:
3.相关省(市、自治区)录取规则
(1)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最终以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实行“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的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为依据,按照投档分数择优录取,不设专业调剂。同分考生在专业分配时,根据所在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投档规则进行专业分配。
(3)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的进档考生,同专业组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或调剂,不设分数级差。同分考生在专业分配时,根据所在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投档规则进行专业分配。
(4)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进入投档线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不设分数级差。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5)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4.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规则:我校仅在河北省招收艺术类(含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在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5.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根据所在省(市、自治区) 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政策执行,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
6.本科
7.报考本科
8.
9.
10.除中外合作办学的相关专业外,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和双语课程均用
11.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12.其它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执行。
四、收费标准
按照冀价行费〔2018〕93号、冀发改公价〔2021〕915号、院发〔2022〕35号、河北省冀价行费〔2005〕67号、冀价行费〔2008〕6号、冀价行费〔2016〕159号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1.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相关省(市、自治区)公布的招生计划。
2.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分为500元/年、800元/年、1200元/年。
3.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五、资助政策
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资助形式,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证书颁发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
七、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大学西道11号
邮政编码:063000
联系电话:0315—2792205
E-mail地址:tsxyzsk@tsc.edu.cn
学校官网:http://www.tsc.edu.cn
招生网:http://zsw.tsc.edu.cn
202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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