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教育部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河南省“双一流”创建高校和河南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之一。学校已初步建设成为一所工科优势突出,理、工、农、医、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涵盖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4号)精神,我校2024年继续开展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一、招生专业
序号 | 招生专 业代码 | 招生专业名称 | 修业年限 | 学位授 予门类 | 计划数 |
1 | 080207 | 车辆工程 | 二年 | 工学 | 50 |
2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二年 | 工学 | 50 |
3 | 080905 | 物联网工程 | 二年 | 工学 | 50 |
4 | 120203K | 会计学 | 二年 | 管理学 | 50 |
5 | 120102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二年 | 管理学 | 50 |
6 | 030102T | 知识产权 | 二年 | 法学 | 100 |
合计 | 350 |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将根据报考人数及生源质量情况适当调整。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心健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 招生范围为河南科技大学202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并于2024年7月1日前取得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
3.考生原本科所学专业与所报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查询“《教育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4〕6号)”的“附件2”。
4.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
报名截至时间:6月5日18:00前。
请按以下要求提供报名材料:
1.本人签字确认的《河南科技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1份。
2. 本人《河南科技大学学业成绩表》1份(加盖学院公章)。
3.《河南科技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电子版1份。
以上材料1、材料2要求扫描清晰、彩色,连同第3条材料电子版统一打包以“姓名+报考专业”命名报送至考生毕业学院,同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毕业学院,考生毕业学院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校对后,将考生报名材料及考生信息登记表按报考专业分类汇总并加盖学院公章,于6月5日18:00前报送至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招生管理科(图书馆302室),同时将以上分类汇总的全部考生资料电子版发送邮箱zhsb@haust.edu.cn。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提交信息不正确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四、考试及录取
报名截止后,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小组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对初审合格考生进行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考生;若某一专业审核通过人数超过计划数时,考生须参加报考专业所在学院组织的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成绩经学校招委会审定后于6月15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考核结束后,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
五、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延期报到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说明延期报到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报到申请经本人及家长签名后,扫描发送至邮箱xsglk@haust.edu.cn。延期报到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生管理与毕业
1.通过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学制两年,属于全日制普通学生,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2.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河南科技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修读两年期满,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修读时间,学校颁发结业证书;在校就读一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学校颁发肄业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就业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就业。
5.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学费收费方式按学年制收取,收费标准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000元/年/人。
6.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享受与普通本科生相同的资助政策。
七、保障与监督
我校将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选拔办法、标准、程序及结果经过学校普通高招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其他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2.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3.本招生简章由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4.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79-65627125、65627168
招生咨询邮箱:zhsb@haust.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jc.haust.edu.cn/zsxxwsy.htm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
邮编:471023
河南科技大学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