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4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在部分专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培养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西华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西华师范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及计划情况如下表:
备注:上述专业学制均为2年,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三)2024年9月1日前取得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且目前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
(四)在本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中,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进行查询。
(五)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普通高校在校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因触犯刑法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招生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5月31日9:00至6月3日17:00。
2.报名方式
在西华师范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https://kwxt.cwnu.edu.cn)填报并提交相应材料:
身份证扫正反扫描件(JPG格式或PDF格式)。
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JPG格式)。
考生对所提供材料真实负责,如有漏填、错填等后果自负,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资格初审及考评
报名截止后,学校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未按要求递交者不予审核)。资格审核合格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我校招生专业所在学院制定并公布考评办法及考评时间。
(三)录取
1.各招生专业考评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各专业按照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者优先录取平均绩点高的考生。
2.在某专业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按照各专业报考比高低依次循环增加计划到其他专业,每轮增加1个,直至完成总招生计划。
3.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进行资格复审。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在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第二学士学位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二)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审查、监督整个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三)为确保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过程的公开、透明,学校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
六、其它
(一)第二学士学位录取考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用品、用具自理。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收的考生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学籍管理按“西华师范大学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三)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四)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结业证书;退学的学生,学校发肄业证明。
(五)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相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本简章由我校招生就业处和教务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17-2568301、0817-2568031
学校主页:https://www.cwnu.edu.cn
学校地址:
华凤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
行署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76号
邮政编码:637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