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学院本科招生宣传队伍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生源质量是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础,关乎学院的长远发展。为主动适应国家高考制度改革,逐步构建以突出专业宣传为重心的招生宣传模式,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在本科招生宣传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成一支专兼结合的专业化高水平招生宣传队伍,学院决定组建本科招生宣传队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1.招生宣传队伍组建工作在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学工部(招生办)协调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
2.各二级学院要选聘1-2名骨干教师或管理干部,担任招生宣传员;要落实1名党政领导具体分管宣传员的选聘及日常工作。
3.学工部(招生办)负责招生宣传员的业务指导并组织其开展相关工作。
二、招生宣传员的选聘条件
1.在职教师或管理干部,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责任心,作风正派。
2.热心学院本科招生宣传工作,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3.熟悉学院整体情况,熟悉学院专业人才培养、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办学特色、办学成果等方面情况。
4.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招生宣传外出工作的需要。
三、招生宣传员的工作职责
1.学习掌握国家、各省及学院本科招生相关政策和规定,熟知学院招生章程,熟悉学院基本情况和二级学院及学科专业概况。
2.参加各地各类本科招生咨询会,做好招生咨询工作。
3.参与学院本科招生工作调研,参加本科招生改革相关会议等。
4.参与学院本科生源基地建设工作,并向学院遴选推荐生源基地学院。
5.加强本科招生相关研究,向二级学院及学院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改进建议意见。
四、经费保障
由学院组织开展的本科招生宣传相关活动,各二级学院所需的参展费、媒体宣传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从学院本科招生经费中核支。
五、工作安排及要求
1.招生宣传员的聘期一般为3年,根据个人工作实绩可以到期续聘或提前解聘。
2.请各二级学院于6月6日前完成招生宣传员选聘工作,并填写《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招生宣传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送交招就处招生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216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kyzsb@ky.zstu.edu.cn。
3.组建本科招生宣传队伍是学院主动应对本科招录模式转变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学院应以组建业务精湛、高效务实的招生宣传队伍为目标,根据工作实际,切实做好招生宣传员选聘工作。
学工部(招生办)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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