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学校始建于1946年,1960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大学,1984年成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和首批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
一、报考条件
1. 考生必须符合2024年教育部及生源省(市)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
2.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4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并达到本科合格要求;
3.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须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4.高考综合改革省考生选考科目须选考历史。
二、招生计划、学制、学费及学历层次
总计划:50人(含融媒体技术与艺术特色班,考生入校后按学院培养方案分流)。
学制:四年。
学费标准:12000元∕生·年。
学历层次:本科。
三、招生范围
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14省(市)。具体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专业考试
2024年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使用各省(市)专业统考成绩,不组织专业校考。
五、文化课考试
考生须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六、录取原则
各省(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其投档规则按照我校分省招生计划进行100%投档。对于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学校予以录取;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学校将作退档处理。请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务必确认符合我校报考条件。
七、复查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查、复测不合格者,将取消该生学籍。违规、违纪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八、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吉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及社会监督,监督邮箱:bkzsjd@jlu.edu.cn。
九、其他
1.如本简章某些条款与教育部相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2.本简章及简章中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0431-85167023
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0431-85166025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编:130012
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0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