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精神,为保证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学校性质、颁发学历证书名称及种类、办学地点
学校全称:
学校代码:10866
办学层次及学制: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
颁发毕业证书种类: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学校地址:
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邮编:350007)
排下校区:福州市仓山区螺州杜园12号(邮编:350019)
武夷职教园校区: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童游大街1号船政交通学院职教园(邮编:354200)
第二条 学校简介
船政学堂创办于1866年,是中国近现代官办的第一所高等实业学堂,至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是中国近现代职业教育的发轫地,学堂曾培养出严复、邓世昌、詹天佑、陈季同、萨镇冰等一大批具有爱国奉献、自强不息精神的英才,为推动近代中国海权、教育以及科技方面的发展做出了特殊的贡献。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紧密围绕国家和福建省重大战略,坚持“聚焦交通、根植福建、辐射全国、走向世界”发展定位,主动服务“交通强国”国家战略及福建省“四个交通”“两个体系”建设需要,秉持“立足交通、服务社会、产教融合、开放包容”办学思路、“爱国强技、产学一体、精益求精、趋变求新”的办学特色,形成了以
学校坚持以“双高”建设为引领,以人才作为兴校之根,深化内涵质量工程,将专业建在产业链上。近年来,学生踊跃报考我校专业志愿,录取率、报到率均高居全省高职院校前列;毕业生就业形势喜人,初次就业率连续五年超过95%,用人单位满意度连续五年均超过96%,毕业生整体满意度超过90%。学校坚持品牌带动,质量立校。良好的品牌效应使学校形成了报考率高、录取分数高、报到率高、就业率高、就业质量高的良性循环。学校师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连续十年获福建省团体一等奖。
海滨邹鲁忆峥嵘,丝绸海上望愿景。
第三条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4年学校普通高考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四条 招生录取组织机构
成立以学校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成立
第五条 录取规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2.福建省和浙江省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
3.其他招生省份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分数排序首先录取到第一志愿专业,如第一志愿专业录满,则再依次录取到第二、三志愿专业,以此类推;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在同一院校专业内或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第六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体检要求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隐瞒自己身体重大疾病的,如患有严重心脏病、尿毒症、重症癫痫、精神病、抑郁症等等,考生在校期间若发生因病引起的意外情况,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我校以下专业对考生体检有特殊要求:
1.
2.
3.
以上三个专业入学后将对考生的体检条件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者,拟转入二级学院相关专业。
第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
专业培养仅以
收费标准及缴费手续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学费标准按照6000元/生·学年收取。教材费、军训服装费等代办费据实结算。学生住宿配置空调、电风扇等,住宿费按照闽价[2012]567号文件,普通宿舍收费标准执行,学校住宿费(含空调)标准为550元/生.学年。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学校有关要求,通过
第九条 新生入学及学籍管理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学校有关要求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入学者,应通过书面方式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迟报到,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2.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对其报考材料、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身体状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规定毕业学分,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
第十条 学生奖助政策
1.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励志奖学金及学校奖学金等;对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就业补助金、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
2.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对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新生报到“绿色通道”,先入学,后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第十一条 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招生办联系人:叶老师 赵老师 倪老师
咨询电话:0591—83511273(招生办),83511991(招生办传真)
学校招生网址:www.fjcpc.edu.cn/zs
监督举报电话:0591—83571730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章程仅适用于2024年
2.本章程由
3.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
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