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毕业生就业坚持公开、公正、择优、自愿的原则,实行“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基本制度,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市场,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区域覆盖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越南、泰国、菲律宾等东南亚国家;就业行业涉及党政机关、高等学校、科研设计单位、医疗、金融、农业、教育、电子、IT等,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我校2018—2023年连续6年被评为全区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2023年被评为全区普通高等学校留桂就业工作贡献突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