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程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湖北工程学院是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占地1748亩,坐落于武汉城市圈副中心、中华孝文化名城——孝感市,距武汉市区50公里,乘孝汉城铁至武汉天河国际机场18分钟、至汉口站28分钟,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学校学科门类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类,学科专业体系完善,迄今已有80年的办学历史。学校秉承“严以治学、诚以立身”的校训,坚持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发展战略,积极推进“一主两翼多层次开放办学”,已成为涵盖经、法、教、文、理、工、农、医、管、艺等十大学科门类的应用型大学,是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高校)重点建设高校、“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试点院校、首批湖北省2011计划高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首批“湖北省生态园林式学校”、首届“湖北省文明校园”。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4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社会用人需要、学生个人发展需求和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在下列专业中招收第二学士学位。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总数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位授予门类 | 学制 | 计划数 |
法学 | 030101K | 法学 | 二年 | 3 |
汉语言文学 | 050101 | 文学 | 二年 | 3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070101 | 理学 | 二年 | 4 |
合 计 | 10 |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我校2024届、2023届、2022届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3.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4.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国家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学生须于2024年6月20日—7月5日在网上报名,报名统一使用“湖北省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hubeierxuewei.gaokaobaoming.com),按照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提供相应材料。
本次报考不收取报名费与考核费。
四、招生录取
1.学校将根据申请学生学籍、学位、报考专业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按本科主修专业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报到及复查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报到后进行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培养与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在校期间不能申请转专业。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5.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学费、住宿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七、组织机构与监督
1.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受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八、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
邮箱:hbgcxyjwc@hbeu.edu.cn
咨询电话:
0712-2345651(招就处)
0712-2345066(教务处)
监督电话:0712-2345281
湖北工程学院
202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