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精神,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7号)规定,我委组织专家组对你校申请学士学位授权审核进行了评议考察。根据专家组的评议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有条件增列你校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增列你校的作物生产与品质改良等36个专业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见附件)。
请你校进一步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强化质量监督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学士学位授予质量。
按有关规定,请于2024年6月30日前将你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报我委办公室备案。
附件: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