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
一、
二、
三、学校机构编制、法人变更、办学经费等事项,由省直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核定办理。
四、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支持青海理工大学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青办字〔2023〕86号)明确的工作举措和责任分工,积极支持学校内涵建设发展。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
一、
二、
三、学校机构编制、法人变更、办学经费等事项,由省直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核定办理。
四、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支持青海理工大学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青办字〔2023〕86号)明确的工作举措和责任分工,积极支持学校内涵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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