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我校2024年继续在云南省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计划性质为国家任务计划,以追加计划的方式单独公布,不包含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招生计划为90名,详情见下表:
类别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制 |
理工A类 | (包含 | 4 | 4 |
(包含 | 4 | 4 | |
(包含 | 4 | 4 | |
(包含 | 4 | 4 | |
小计 | 16 | ||
理工B类 | 4 | 4 | |
5 | 5 | ||
3 | 4 | ||
5 | 4 | ||
5 | 4 | ||
3 | 5 | ||
6 | 4 | ||
5 | 4 | ||
小计 | 36 | ||
理工C类 | 10 | 4 | |
小计 | 10 | ||
理工D类 | ( | 5 | 4 |
( | 5 | 4 | |
小计 | 10 | ||
文史A类 | (包含 | 2 | 4 |
(包含 | 2 | 4 | |
(包含 | 4 | 4 | |
(包含 | 5 | 4 | |
5 | 4 | ||
小计 | 18 |
按照大类招生的,学生进校后按大类培养、参与大类内确认专业,可以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转换专业;按照专业招生的,学生进校后按大类培养、不参与大类内确认专业,可以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转换专业(理工C类、D类入校后不能转换专业)。
二、报名条件
符合2024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且高考成绩(含全国性政策加分,下同)达到云南省一本批次控制分数线的理科或文科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名方法
报考、确认时间为6月24日8:00至6月25日18:00,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报考和信息修改。
采用网上报考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2024年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gk.ynzs.cn)“我的志愿”栏目内进行志愿填报,在填报截止时间前完成填报并提交,在确认截止时间前通过短信验证码进行网上确认或到高考报名确认点进行现场签字确认。完成确认的考生志愿方为有效志愿。
考生根据我校2024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登录2024年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通过“
考生只能填报一个类别,理工A类、理工B类、理工C类和理工D类、文史A类不能兼报,兼报考生的报考信息无效。文史类考生和理工类考生不能跨科类报考,否则视为无效。
四、考核程序
1. 资格确定
考核资格按照理工A类、理工B类、理工C类、理工D类、文史A类分别确定,原则上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按照招生计划的2.5倍,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的人数、考核资格线(高考成绩)和具有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并于6月27日前在“
2. 现场报到
报到时间:6月29日
报到地点:
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46号)的收费标准,参加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考核的考生需缴考试费200元/人。考试费一旦缴纳,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概不退还。考生报到时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准考证。
3. 考核
考核时间:6月30日
考核地点:
考核采用站点式面试,主要包括公民素质、科学思维、人文素养、人际交往、创新想象、个性特长(理工D类为
考核评价采用等级制,设A+、A、A-、B+、B、B-、C、D八个等级,A+的权重分值为19分,A的权重分值为18分,A-的权重分值为17分,B+的权重分值为16分,B的权重分值为15分,B-的权重分值为14分,C的权重分值为12分,D的权重分值为10分。各站点考核评价等级折算分值之和为面试考核成绩。
面试考核成绩与高考成绩之和构成综合评价成绩。
4.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五、录取原则
1. 根据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招生计划和考生的专业志愿,分类确定综合评价拟录取资格。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理工类依次按照面试考核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文史类依次按照面试考核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的优先顺序确定拟录取资格。拟录取资格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1.5倍。
对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分类别按招生计划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理工类依次按照面试考核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文史类依次按照面试考核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的优先顺序。
2. 专业确认原则:获得综合评价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综合评价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理工类依次按照面试考核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文史类依次按照面试考核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再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确定专业,无专业志愿级差。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愿意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进行调剂录取;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3. 录取工作在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凡具有综合评价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学校将于7月9日前在“
六、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
咨询电话:0731-88830995
传真:0731-88830630
电子邮箱:admis@csu.edu.cn
七、监督机制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接受
八、本招生简章由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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