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我校2024年继续在湖南省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计划性质为国家任务计划,不在《湖南高考指南·高校招生计划》中公布,以追加计划方式单独公布。招生计划为500名,详情见下表:
专业组类别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学制 | 选考科目 |
物理A类 | (包含 | 8 | 4 | 物理+ |
(包含 | 8 | 4 | ||
10 | ||||
20 | 4 | |||
小计 | 46 | |||
物理B类 | (包含 | 25 | 4 | 物理+ |
(包含 | 25 | 4 | ||
(包含 | 25 | 4 | ||
小计 | 75 | |||
物理C类 | 15 | 4 | 物理+ | |
7 | 4 | |||
20 | 4 | |||
15 | 4 | |||
20 | 4 | |||
20 | 4 | |||
小计 | 97 | |||
物理D类 | 5 | 4 | 物理+ | |
10 | 4 | |||
10 | 4 | |||
12 | 4 | |||
5 | 4 | |||
小计 | 42 | |||
物理E类 | 15 | 4 | 物理+不限 | |
小计 | 15 | |||
物理F类 | 10 | 5 | 物理+ | |
10 | 5 | |||
10 | 5 | |||
8 | 5 | |||
小计 | 38 | |||
物理G类 | 65 | 4 | 物理+ | |
小计 | 65 | |||
物理H类 | 23 | 4 | 物理+ | |
35 | 4 | |||
小计 | 58 | |||
历史A类 | (包含 | 4 | 4 | 历史+不限 |
(包含 | 4 | 4 | ||
(包含 | 15 | 4 | ||
(包含 | 5 | 4 | ||
小计 | 28 | |||
历史B类 | 12 | 4 | 历史+不限 | |
6 | 4 | |||
10 | 4 | |||
小计 | 28 | |||
历史C类 | 8 | 4 | 历史+政治 | |
小计 | 8 |
按照大类招生的,学生进校后按大类培养、参与大类内确认专业,可以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转换专业;按照专业招生的,学生进校后按大类培养、不参与大类内确认专业,可以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转换专业(物理G类、H类学生入校后不能转换专业)。
二、报名条件
符合2024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且高考成绩(含全国性政策加分,以下同)达到湖南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名方式
考生必须同时在“
1.“
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6月26日8:00至6月27日23:00登录“
考生根据我校2024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在“
考生只能填报一个类别,不能兼报,兼报考生的报考信息无效。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2. 湖南省高考志愿填报系统
报考
四、考核程序
1. 资格确定
考核资格按照专业组类别分别确定,原则上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按照招生计划的2.5倍,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的人数、考核资格线(高考成绩)和具有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并于7月3日前在“
2. 现场报到
报到时间:7月4日、7月5日
报到地点:
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46号)的收费标准,参加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考核的考生需缴纳考试费200元/人。考试费一旦缴纳,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概不退还。考生报到时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准考证。
3. 考核
考核时间:7月5日、7月6日
考核地点:
考核采用站点式面试,主要包括公民素质、科学思维、人文素养、人际交往、创新想象、个性特长(物理H类为
考核评价采用等级制,设A+、A、A-、B+、B、B-、C、D八个等级,A+的权重分值为19分,A的权重分值为18分,A-的权重分值为17分,B+的权重分值为16分,B的权重分值为15分,B-的权重分值为14分,C的权重分值为12分,D的权重分值为10分。各站点考核评价等级折算分值之和为面试考核成绩。
面试考核成绩与高考成绩之和构成综合评价成绩。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五、录取原则
1. 根据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招生计划和考生的专业志愿,分类确定综合评价拟录取资格。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物理类依次按照面试考核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历史类依次按照面试考核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的优先顺序确定拟录取资格。拟录取资格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1.5倍。
对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分类别按招生计划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物理类依次按照面试考核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历史类依次按照面试考核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的优先顺序。
2.专业确认原则:获得综合评价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综合评价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物理类依次按照面试考核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历史类依次按照面试考核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再按考生填报的顺序确定专业,无专业志愿级差。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愿意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进行调剂录取;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3. 录取工作在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具有综合评价拟录取资格的考生,我校将于7月9日前在“
六、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
咨询电话:0731-88830995
传真:0731-88830630
电子邮箱:admis@csu.edu.cn
七、监督机制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接受
八、本招生简章由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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