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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2024年国家专项招生计划表 2024年6月19日 点击次数:9

| 来源:吉首大学 3196

一、报名条件

1.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由教育部安排确定。我省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市)和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计40个县(市)(见表格)。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

1)符合我省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2)本人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报考条件拟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优惠信息及专项计划资格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湘教考通〔2023〕26号)的要求,办理资格申报及审核手续。

2.体检合格。

二、志愿填报与录取

1.安排在本科批录取

2.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时,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招生缺额,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如按征集志愿投档后仍生源不足时,可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即在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确保完成专项计划招生任务。

学院专业历史类物理类总计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事业管理44
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44
酿酒工程44
食品科学与工程44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3
旅游学院旅游管理44
商学院工商管理44
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33
外国语学院翻译44
英语(师范)44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汉语言文学(师范)44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4
药学院药学44
总计242650

注:招生录取政策要求及招生计划数最终以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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