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招生考试委员会、公安局:
为切实做好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按照《公安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4〕136号)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特制定《四川省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公安厅
2024年6月14日
四川省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
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
政治考察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部署和要求,为确保本年度公安院校在川招生工作标准、规范、顺利进行,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院校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3.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4.郑州警察学院
5.南京警察学院
6.四川警察学院
7.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二、招生对象和招生条件
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对象和招生条件,见附件1。
三、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工作在省招考委、公安厅的领导下进行,由公安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一)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对象
1.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公安专业(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除外),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2.报考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郑州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和四川警察学院本科公安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3.有意愿报考四川警察学院专科专业、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公安专业的考生。
4.报考四川警察学院藏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的考生。
5.其他。(1)按国家规定,农村和脱贫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国家专项计划)在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不足时,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可适当降分录取。因此,高考成绩在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一定分数内、符合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也可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在川农村和脱贫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相应专业,并应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2)在6月26日12∶00前所填报的本科提前批志愿中未填报公安专业志愿的考生,也可参加本次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合格者在本科提前批按志愿投档录取后出现缺额进行征集志愿时,可填报公安专业征集志愿。在对本科提前批按志愿投档录取后的缺额进行征集志愿时,不再另行组织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
(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
时 间:6月27日至29日,共计3天。
上午 08∶30—12∶00
下午 13∶00—18∶00
地 点:全省范围设置成都、泸州、南充、凉山、甘孜、阿坝6个考点。
各考点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安排如下:
(三)体能测评项目及合格标准(见附件2)
(四)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考生,须准确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名称,现场提交本人和法定监护人共同签字的《四川省2024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能测评考生承诺书》(见附件3,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后签字),同时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1份(首页和本人所在页)、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本人高考招生体检表复印件1份。
2.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结果,由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工作人员与考生双方当场签字确认。考生对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须当场向“复检组”申诉,离开现场后不予受理。
四、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4〕136号)中关于政治考察工作有关要求并参照我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政治考察由考生户籍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具体实施。
(一)政治考察对象
报考或拟征集志愿时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且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
(二)政治考察报到时间及地点
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应尽快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到参加政治考察(报到截止时间:6月30日12∶00前)。
(三)注意事项
1.面试、体检、体测合格考生参加政治考察有关要求。考生经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后,现场领取由公安厅政治部出具的《政治考察通知书》,携带二代身份证、普通高中毕业证及复印件1份(或相应证明)、高考《准考证》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到参加政治考察。
考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到参加政治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志愿。
2.省内异地考生政治考察有关要求。异地参加高考考生的政治考察工作,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向考生居住地(报考地)公安机关发函,商请提供考生在居住地(报考地)的现实表现情况;考生现居住地(报考地)公安机关配合做好考生政治考察工作。
五、有关情况说明
(一)关于四川警察学院警犬技术专业(专科)。四川警察学院2024年招收的警犬技术专业(专科)学生在校期间不能专升本。毕业当年参加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的全国公安统考,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合格者,根据全国公安统考成绩按照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警犬技术职位,不能选择其它职位。
(二)关于四川警察学院藏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四川警察学院2024年招收的藏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学生,在四川民族学院完成为期一年的预科阶段学习后,直升到四川警察学院治安学专业学习。学生就业按四川省委组织部、公安厅、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特殊招考及艰苦边远地区招警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公发〔2020〕10号)执行,毕业当年参加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的全国公安统考,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合格者,根据全国公安统考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甘孜州、阿坝州公安机关藏文一类模式招考职位,不能选择其它职位。
(三)关于报考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在川招生对象为符合2024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普通高考招生政策规定、志愿报考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后自愿留藏就业的汉族学生。根据《公安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4〕136号)中“招收定向西藏公安机关工作”有关规定和西藏自治区公安厅要求,报考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并被录取的考生,毕业后定向西藏地方公安机关工作。考生在毕业当年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录用公务员考试,限报西藏地方公安机关招录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等均合格的,录用为西藏地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西藏地方公安机关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或政治考察、体检、体能测评、面试等任何一项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考生自行择业。入校后西藏公安机关将组织学生签订有关协议。
六、其它
(一)未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的考生,或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不合格的考生,所填公安专业志愿无效。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的考生往返路费和食宿费自理,并需按照有关规定标准现场缴纳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费用80元。
(二)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本科专业的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四川警察学院招收藏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第二批次进行;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科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进行。录取时,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均合格的考生中,省教育考试院按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三)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非公安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提前批次以外的相应录取批次进行,具体批次安排以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报》上公布的消息为准。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非公安专业考生,不参加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
本办法由省招考委、公安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