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温州商学院艺术类招生专业为设计学类(本科)、数字媒体艺术(本科)、视觉传达设计(专科),招收美术类考生(以下所指艺术类仅指代美术类)。
2. 学校承认各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所在省份艺术类省级统考。
3. 河北省报考我校本科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认可其省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遵循河北省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的统一投档排序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折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综合成绩相同时,则参照河北省艺术类同分规则排序录取。以上录取原则若与河北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河北省艺术类投档录取规则为准。
4. 江西省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认可其省统考成绩。在专业合格、文化成绩双过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科类、不分首选科目从高到低统一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300)×750×50%。综合成绩相同时,则参照江西省艺术类同分规则排序录取。以上录取原则若与江西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江西省艺术类投档录取规则为准。
5. 湖南省报考我校本科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认可其省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遵循湖南省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的统一投档排序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折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综合成绩相同时,则参照湖南省艺术类同分规则排序录取。以上录取原则若与湖南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湖南省艺术类投档录取规则为准。
6. 河南省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认可其省统考成绩。在专业合格、文化成绩双过线的基础上,按排序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排序成绩计算方法为: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若仍相同,则参照河南省艺术类同分规则排序录取。以上录取原则若与河南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河南省艺术类投档录取规则为准。
7. 浙江、山东、江苏、福建、贵州、广西艺术本科专业,艺术专科专业不另设录取规则,参照各省有关艺术类招生录取相关规定进行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执行。相关规则若与所在省投档录取规则冲突的,以所在省公布的艺术类投档录取规则为准。
8. 本规则由温州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