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兰州新区教体局,省内有关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现就做好2024年我省省属高校建档立卡、革命老区、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 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科)专项计划招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档立卡专项
(一)招生对象
我省2013年以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参加2024年普 通高考报名并通过原扶贫部门审核确认的考生。此类考生单独建立数据库,数据库名称及格式报送按省教育厅、原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考生信息调查摸底的通知》(甘教厅函〔2015〕7号)要求执行。各市(州)数据库须于6月24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处。
(二)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
建档立卡专项单列计划,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规模等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要求和《2024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三)志愿设置和志愿填报
1.志愿设置
建档立卡专项(本科、专科)均采取院校专业组志愿模式,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2.志愿填报
建档立卡专项(本科)志愿在本科批C段填报。建档立卡专项(专科)志愿在高职(专科)批F段填报。
3.填报时间
建档立卡专项(本科)志愿填报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6 月26日20:00至6月30日14:00)进行,建档立卡专项 (专科)志愿填报在第二次填报志愿时(7月29日20:00 至7月31日14:00)进行。
(四)批次设置及投档录取
建档立卡专项(本科)招生安排在本科批C段录取。建档立卡专项(专科)招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F段录取。
建档立卡专项(本、专科)均按照平行志愿模式投档,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
建档立卡专项(本科)计划未完成时,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征集2次志愿。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含20分)以内的考生。
建档立卡专项(专科)计划未完成时时,面向批次分数线上未被录取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征集2次志愿。
二、革命老区专项
(一)实施区域及考生资格
在我省庆阳市、平凉市和白银市会宁县参加2024年高考报名且高中阶段户籍在当地的考生。此类考生单独建立数据库。有关市(州)将数据库按规定格式于6月24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
(二)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
革命老区专项单列计划,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规模等按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要求和《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三)志愿设置和志愿填报
1.志愿设置
革命老区专项采取院校专业组志愿模式,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投档。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2.志愿填报
革命老区专项志愿填报安排在本科批C段填报。
3.填报时间
革命老区专项志愿填报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6月26日 20:00 至6月30日14:00)进行。
(四)批次设置及投档录取
革命老区专项招生安排在本科批C段录取。当计划未完成时,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征集2次志愿。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 分(含20分)以内的考生。
三、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
(一)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
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以下简称“民族专项”)按“两州五县”(即甘南藏族自治州、临夏回族自治州 以及天祝藏族自治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下同)分别编制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
民族专项分为藏区专项计划和其他民族地区专项计划两部分,计划单列,直接分解到“两州五县”。“两州”计划由各招生院校按照“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和“不区分民族成 分”两类分别设置院校专业组,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的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五县”计划不再区分民族成分,招生院校分县设置院校专业组,县域内所有考生均可填报。藏区专项计划中面向民语类考生的计划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
该专项计划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规模等按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和《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二)实施区域及考生资格
1.藏区专项计划
实施区域:甘南藏族自治州和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
考生资格:
(1) 藏区专项民语类计划
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方可填报:
①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考试;
②户籍在我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
③须具有“民族语文”科目成绩。
(2)藏区专项其他类计划
户籍在我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且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考试的所有考生。
2.其他民族地区专项计划
实施区域:临夏回族自治州、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 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
考生资格:户籍在上述市(州)、县(市、区)且参加 2024 年普通高考报名考试的所有考生。
民族专项考生资格以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库信息为准。
(三)志愿设置和志愿填报
1.志愿设置
民族专项(本科、专科)均采取院校专业组志愿模式,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2.志愿填报
民族专项(本科)志愿在本科批C段填报。民族专项(专 科)志愿在高职(专科)批F段填报。
3.填报时间
民族专项(本科)志愿填报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6月 26 日20:00至6月30日14:00)进行。民族专项(专科)志愿填报在第二次填报志愿时(7月29日20:00至7月31 日14:00)进行。
(四)批次设置及投档录取
1.民族专项(本科)招生安排在本科批C段录取。民族专项(专科)招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F段录取。
2.民族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生源不足时,在普通类本科批次控制线下50分以内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录取,藏区专项民语类在普通类本科批次控制线下80分以内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录取,征集志愿仍按上述原则执行。
3.藏区专项民语类计划按《甘肃省普通高校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专业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甘招委发〔2023〕11 号)的相关规定参加录取。
4.民族专项计划不享受各种照顾加分。
四、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
(一)实施区域及考生资格
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以下简称“农村医疗 专项”)面向全省所有农村户籍考生,以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库信息为准。农村医疗专项是为农村卫生所(室)订单培养医疗人才、提高农村医疗水平而专门设置的,具体实施办法按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
农村医疗专项单列计划。该专项计划招生院校、招生专业、招生规模及订单培养的乡(镇)等按省教育厅下发文件和《2024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三)招生录取批次设置
农村医疗专项安排在高职(专科)批D段招生录取。
(四)志愿设置和志愿填报
1.志愿设置
农村医疗专项实行“1+1”顺序志愿模式,设置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6个专业和一个专业调剂选项。
2.志愿填报
农村医疗专项在高职(专科)批D段填报志愿。
3.填报时间
农村医疗专项志愿填报在第二次填报志愿时(7月29日 20:00 至7月31日14:00)进行。
(五)投档录取
农村医疗专项安排在高职(专科)批F段按“1+1”顺序志愿模式投档录取,生源不足时面向批次分数线下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1+1”顺序志愿模式不降分征集一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专项计划招生
省属院校专项计划招生是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各地和有关高校要全面做好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及农村地区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加强专项计划招生组织管理,强化招生信息公开,促进城乡区域考生入学机会公平。
(二)严格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各地、有关高校和中学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多部门联合审核的工作机制,加大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力度,细化资格审核办法,确保考生户学籍信息真实准确。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对骗取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以及在招生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纪律条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切实做好专项计划招生宣传
各地、有关高校和中学要加大专项计划的宣传力度。让考生、家长和社会深入了解各类专项计划的政策内容、资格认定流程、批(段)次设置、志愿填报时间及投档原则等信息,鼓励符合条件学生踊跃报考。有关高校要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扩大专业覆盖面,努力满足考生专业发展需求;要对专项计划学生入校后的学习和生活给予更多关怀,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切实把专项计划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甘肃省教育厅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