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学院简介
学院简介
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经教育部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办学类型为独立学院。学院采用欧式建筑风格,校园环境优雅,配备国内领先的教学、实验、实训、公寓等设施,建有标准化体育场、3D电影院、健身活动室、大学生活动中心等学习生活场所,办学条件齐备,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具备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学院面向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开设有32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管、文、法、经、医六大学科门类。
师资力量
学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始终把建设高水平、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作为学院的战略性、先导性发展工作目标,现有专任教师90%以上拥有博士、硕士学位。学院重视高端人才引进,特聘各学科专业领域的知名专家教授担任学科专业带头人,担任一线教学、科研任务,引领专业发展和建设。近年来,学院教师承担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190项,省级以上科研项目73项,开展省级以上教改项目43项,获得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53项,发表著作167部,学院教学科研实力成绩突出。
实习就业
学院设有30余个专业野外实践基地;与10余家三甲以上医院签署实习协议;校内共设有130余个校内专业实训中心、实验室,为学生提供全方位实践平台。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的专业技能培养和创新发展,2023年在校生获得省级以上学科类竞赛奖项106项,其中斩获全全国性大赛奖20余项。同时学院不遗余力地开展就业指导,不断完善大学生职业生涯辅导体系,加强与企业间的合作,努力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高素质、高技能专业人才。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蓬勃发展,拥有1500余平方米创新创业中心,组织参与多个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赛事,获奖728项,孵化学生创业项目20多个。
02
2024招生计划安排
计划安排
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我院办学条件、发展定位,并综合考虑国家政策与导向、生源质量以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本年度各省区分专业招生计划。
我院部分专业实行按大类招生。按大类招生的学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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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04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具体规则遵照各省级考试院公布的规则执行。
学校认可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高考加分政策,按考生的投档成绩实施录取工作。
对相关科目的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按英语安排教学。
体检和专业限制: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司[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等有关规定执行。
05
资助政策
资助政策
学院依据国家政策建有健全的奖助学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勤工助学奖助项目,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平等机会接受有质量的教育,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
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人/年
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退役士兵
服义务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最高不超过16000元/人/年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最高不超过16000元/人/年
退役士兵助学金:3300元/人/年
勤工助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勤工助学,学校根据实际需求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各项工作程序按照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经民主评议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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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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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广大考生来电咨询
咨询电话:
0311-88689095
0311-88689096
咨询QQ:800056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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