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本科批次A阶段院校(专业组)的考生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面试,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提前本科批次A阶段院校(专业组)志愿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且达到学院面试控制分数范围的考生,须参加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组织的面试。
(一)面试时间:6月3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二)面试地点:天津市委党校(南开区水上西路38号)。
(三)携带证件及材料: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
(四)面试要求:
1.请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从9时起迟到考生禁止进入考点,视为自动放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志愿。
2.考生应自觉遵守面试工作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主动接受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招生工作咨询电话:83605488(6月28日至7月10日,每日9:00-11:30,14:00-17:00)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83605223(6月28日至7月10日,每日9:00-11:30,14:00-17:00)
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
提前本科批次A阶段院校(专业组)志愿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且达到学院面试控制分数范围内的考生,须参加天津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的面试、心理测试、体检和政治考核。具体事项将由天津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电话通知考生。
(一)面试
1.时间和地点:7月1日(星期一)8:30—12:00;南开区飞鸿路消防救援站(南开区华苑信美道与飞鸿路交口)。
2.携带证件及要求: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和黑色签字笔。
3.面试方法:面试前,由工作人员现场核对考生身份,核对无误后考生在《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上签字确认。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由面试考官提出问题,考生诚实做答,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面试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除面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二)心理测试
1.时间和地点:7月1日(星期一),由天津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时间视当天面试情况确定)。
2.携带证件及要求: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和黑色签字笔。
3.测试方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使用的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心理测试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
面试和心理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
1.时间和地点:7月2日(星期二)7:00—9:30,到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八三医院体检中心(河北区黄纬路60号)体检。
2.携带证件及要求: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参加体检时须保持空腹。
3.体检方法:体检前一日晚22时后禁食水,体检当日保持空腹,穿着宽松衣物。体检现场实行封闭管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版)执行,体检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由主检医师签字负责,不合格考生将不予录取。经准分子激光手术视力矫正的考生须携带诊断证明和病历复印件。对体检结果存在疑问的考生,可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四)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标准参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版)执行。由天津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派员赴考生所在学校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走访调查。天津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根据走访调查情况作出政治考核结论,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纪律要求
1.体检面试过程中,凡发现替检、替考等弄虚作假问题,直接取消考生体检面试资格。
2.对不尊重考官、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扰乱现场工作秩序的,直接取消考核测试资格,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如有疑问,可拨打天津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22-27351210;15922080003。
三、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提前本科批次A阶段院校(专业组)志愿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且进入学校面试控制分数范围的考生,须参加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考生分组情况
1.时间:7月2日
2.集合地点:天津市监狱管理局应急特勤队(天津市西青区梨园头,可使用地图软件搜索天津一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
3.为方便考生参加测试,所有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考生分为上午和下午两组分别进行。考生应当按照分组情况在规定的集合截止时间前到达集合地点,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引领进入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现场。具体如下:
上午组:集合截止时间为7:30,本组考生包括和平区、河西区、河北区、红桥区、南开区和河东区以及津南区、西青区共8个区考生;
下午组:集合截止时间为13:00,本组考生包括除上午组之外的其他区域考生。
(二)体检项目
五官、体形是否端正,有无各种残疾及纹身;测身高、体重;量血压、听心脏;测查裸眼视力、辨色力、听力。
备注:体检不进行肝功能项目,考生可以吃早餐。
(三)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性别 | 测试项目 | 达标要求 |
男 | 50米 | 7〃1以内(含7〃1) |
俯卧撑 | 10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 | |
立定跳远 | 2.3米以上(含2.3米),可测3次 | |
女 | 50米 | 8〃6以内(含8〃6) |
仰卧起坐 | 10秒内完成5次以上(含5次) | |
立定跳远 | 1.6米以上(含1.6米),可测3次 |
合格标准:以上3个项目中有2个达标,体能测试结论即为合格。
(四)面试内容
测察考生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交往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敬业精神、个体稳定性、举止仪表等。
(五)政审
有意向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考生,应在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前从学院官网上自行下载《政审表》(https://zs.cicp.edu.cn/xzzq/9163.jhtml)并到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审,面试时上交。如考生来不及进行政审,需在面试时签订由学院制作的保证书。
(六)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312-5910067、0312-5910069
面试体检咨询电话:13132598375(咨询时间为7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七)注意事项
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分数通知单、黑色水笔、2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运动鞋;不得将通讯工具带入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现场。家长不得进入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现场。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试,视为自动放弃。